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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1-26, 10:48 AM   #1
u75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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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新聞轉貼 - 扁親提釋憲 要求停審國務費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26/2/9sy8.html

更新日期:2007/01/26 08:20 記者: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為迫使法院停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親自上火線。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昨天代總統到司法院提交釋憲聲請書,請求大法官宣告國務費案的起訴、審判均違憲,並命令台北地院停止審理,且撤銷台北地院開放閱卷的裁定。

卓榮泰指出,總統聲請釋憲是憲政史上的頭一遭,這是為了表示對憲政體制的絕對尊重、保障及捍衛總統的憲政地位;總統不能因為個人或家人受到懷疑、指控,而忽略總統刑事豁免權及國家機密特權等重大憲法問題。

釋憲聲請書直指檢察官傳訊、訊問總統,向總統取得有關資料文件及共犯起訴,以及法院審判國務費等行為,均違反憲法第五十二條所指「總統不受刑事上訴究」的範圍而違憲。

卓榮泰表示,現任總統在偵查、審判階段都不能作為被告,更不能在起訴書中形式上未起訴現任總統,卻將總統列為共同正犯;所以,台北地檢署的起訴和台北地院審判夫人吳淑珍等被告的行為也違憲。

他強調,台北地院審判國務機要費案已構成重大明顯違憲,將造成侵害總統職權與洩漏國家機密等無法回復的損害;由於情況急迫,大法官應立即作暫時處分,命令台北地院停止訴訟程序,並撤銷開放閱卷的裁定。

陳總統聲請釋憲主要有九項理由,很多和民進黨黨團的聲請內容相同。例如主張總統有國家機密特權,不負機密證據或文書的提出義務;基於共犯一體性的法理,和總統所涉內亂外患以外刑事罪嫌的共同正犯,應一併暫時不得追訴、審判,待總統卸任後再一併處理等。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昨天聲請釋憲,檢察官改革協會網站立刻有人上網批評,指此舉是「將國家機密無限上綱化」。

署名「逍遙子」的網友,以「幾個政客就想牽制司法官偵查與審判權」為題,在檢改會網站上留言指出,民進黨少數政客與陳水扁口徑一致提出釋憲,並要求停止司法審判,只能用「真是啼笑皆非」來形容。「台灣司法真能讓這幾隻自大且說謊成性的政治害蟲,玩弄於股掌之間嗎?」

留言指出,這些政客將國家機密無限上綱化,殊不知所謂國家機密早已有法律規範,豈容政客自行認定機密等級。陳水扁從一開始說坦然接受調查,到現在無所不用其極迴避審判,真是政治奇蹟。

網友並舉以色列為例,以色列總統卡札夫因涉嫌性侵害被起訴後,主動向國會議長及國會程序委員會提出「暫時停職」的申請;反觀台灣的阿扁,非但不知羞恥戀棧權位,竟還意圖藉違憲之名,逃避弊案審判。

還有署名「SEAN」的網友也在檢改會網站上批評陳水扁聲請釋憲之舉,他留言說「陳水扁不承認中華民國憲法,要如何依中華民國的憲法釋憲?」


果然一審有罪就下台是喊假的 我連審都不給你審 何來下台之說
u757207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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