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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09/12/16 02:21 李文輝/北京報導
中國時報【李文輝/北京報導】 為打擊信用卡犯罪,大陸四年前修正刑法,如今卻因花招百出應接不暇,再做從嚴認定的司法解釋,十六日起施行。按新法,打擊面既深且廣,例如信用卡詐騙,只要發卡銀行兩次催收或超過三個月未歸還,就可能符合「惡意透支」,最重可判無期徒刑,不定期往來兩岸的台灣民眾,使用大陸信用卡時要特別小心。 北京台協會長林清發認為,凡事有一刀兩刃,從活絡商業角度來看,這是好事,會提升大陸信用評等,從人性來看,有些人在台灣跟在大陸一樣耍賴,整頓一下也不是壞事。 大陸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八條,詳列各類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標準、及一系列疑難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指出,○五年大陸修正刑法,增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並修改信用卡詐騙罪等規定,但信用卡詐騙等犯罪活動依舊不斷翻新,有必要透過司法解釋,進一步規範。 在國務院新聞辦記者會上,中國銀聯董事長劉廷煥補充說,銀聯是發卡組織,也是特約商戶、發卡銀行、及持卡人之間的橋梁,也將跟銀行一起採取具體措施,防範信用卡犯罪。今年,銀聯便向各成員銀行發出十幾萬個疑似套現案件的風險提示、確認近三萬件、套現金額達數十億元人民幣,關閉了八百多家有嚴重套現商戶的刷卡機,有一定成效。 林清發說,大陸徵信愈來愈嚴格,對台灣人也比大陸人嚴格,從另角度看對大陸很好,像早期手機,隨便打隨便丟,現在從手機採實名制,到水、電、瓦斯都要買預付卡,都是防弊的一部分,嚴格管理信用卡,整體說好大於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6/4/1wzw0.html ---------------------------------------------------------------------- 大陸這也太狠了罷 ![]() 還好不是就地槍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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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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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初卡債氾濫
我覺得政府應該要好好檢討 畢竟放款標準越修越低 到最後根本不需要保證人、不需要監護人同意 就可以辦卡借錢,還可以越借越大 曾經在版面上說過一個案例 是我身邊發生過的真實案例 當年卡債滿天飛的時候,有位阿伯他的兒子就因為這種鳥制度 時常背著父母親借信用卡,小朋友當然還不給,找父母催討 最後父母去找銀行協商,說他們兒子找你們銀行借錢,需要父母同意 不然他一個小鬼頭,哪懂得輕重,到處找你們銀行借錢,我父母豈不是還到死 但銀行說無能為力,法律規定就是如此,不需要父母同意 況且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仍然堅持要父母還錢 父母只好還了這一筆,但嚴令強調銀行絕對不可以再借錢給兒子 兒子發現這家銀行借不到錢,就去找別家 別家銀行又被父母警告不准借錢,兒子再去找另外一家銀行借錢 搞得父母親只好去通知全台灣大大小小的銀行 誰敢借錢給我兒子,我就拿著汽油,死在你們銀行 反正還不出錢也是死,倒不如死得爽快一點 從這邊就可以看出卡債 就銀行借貸的制度來看出了很大的問題 就是因為審核出了很大的問題,也造成銀行諸多呆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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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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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如何在合理範圍之中約束銀行的借貸 例如:有多少資產,或是多少經濟能力,可以借貸多少之類 而不是如前幾年,只要有證件,就可以借貸,有些還可以高額借貸 不過,從銀行的角度來看 稍微研究過一點銀行的信貸背景 在考慮過個金和企金兩大存款戶因素之下 信貸變成許多小銀行,為了求生存而不得不的風險之路 因為個金和企金搶不過國營,也搶不過大銀行 但銀行為了拓展財源要怎麼辦? 只好靠信貸這一塊,然而信用良好、還款能力佳的人都是國營和大銀行搶走了 小銀行要搶甚麼? 只有信用差、還款能力差的人這塊餅可以吃 自然就造成諸多呆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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