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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華盛頓特派員張宗智/十日電】 2009.10.11 06:31 am
根據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提供給媒體的一分訴狀,顯示前總統陳水扁日前並非如其委託人所說,要「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而是「請求」美國承認他是「美國軍政府代理人」,並飭令「現任台灣民政首長」撤銷他的無期徒刑。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上周已用「缺乏管轄權」為由,拒絕審理陳水扁案。但根據法院十日提供給台灣媒體的陳水扁訴狀內容,陳水扁是以「請願人(petitioner)的身分,向美國軍事上訴法庭提請願書,請求美國政府用「強制令」(writ of mandamus),提供他「特別救濟」(extraordinary relief)。 也就是說,陳水扁並非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控告」任何人,而是「請願」,請求美國法院提供協助。這分請願書中,看不到美國總統歐巴馬,也看不到國防部長蓋茲的名號。 陳水扁這位「請願人」,在請願書中將自己定位為對台灣仍具管轄權的美國軍政府在台「代理人」,雖曾擔任「前中華民國總統」,但他秘密得知了美國軍政府仍存在台灣,「也本於職責接受美國軍政府官員的命令,以維持在舊金山和約下的現狀,並捍衛台灣,抗拒敵人。」 因此,陳水扁在請願書中說,他是軍政府委託在台灣治理的「實質民政首長」(de facto civil administrator),在台期間皆奉美國在台協會的指示行事,「即使這些指示不符總統的決策」,他被台灣法院控訴的行為,則是發生在他擔任民政首長期間。 陳水扁在請願書中也宣布,他向法院及全世界公布,美國軍政府的確在台灣存在,他依美國軍法尋求救濟,美國軍方也應出面,保護他這位曾擔任過美國軍政府在台民政首長的權利,並干預台灣法院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 陳水扁這位請願人,因此以一位被判無期徒刑的前台灣實質民政首長身分,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請願」,要求法院下令: 一、飭令美國對台軍政府,承認陳水扁是其代理人。 二、承認陳水扁會遭判刑坐監,都是在他擔任美國軍政府實質行政長官期間的行為。 三、飭令美國軍政府,指示「現任台灣實質民政首長」,中止對陳水扁及與他有關的政治起訴,撤銷他的無期徒刑,並恢復他的人權及公民權利。 四、如有必要,法院應指派一位特別專員,並採取其他法院認為必要的救濟,以解決此案。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187482.shtml --------------------------------------------------------------------- 之前的報導是扁告歐巴馬,美國防部長.... 現在真相大白,原來不是控告而是請求 獨派挺扁人士該如何自處? 民進黨不是很喜歡嘲諷馬英九是馬特首或馬區長嗎? 這下好了,扁自認的層次更低,美軍政府在台代理人 丟臉丟到美國去,媒體應該去找辜寬敏問一下他有何感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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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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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小道消息指出,綠營會說那個美國法官是台灣高級外省人的兒子移民過去當的...
他們會上訴到華府,把訴狀直接燒給華盛頓、林肯總統裁決... ![]() 引用:
所以趕快派出海豹特遣隊來營救我...... ![]() (相關場景請參考布萊德彼特與勞勃瑞福演的"愛國者遊戲"電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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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貼下面一文分析扁意圖~ ---------------------------------------------------- 民進黨須對陳水扁向美請願案表態 【中評社/林淑玲】 所謂的陳水扁「控美案」在美國軍事上訴法院公布請願書內容後終於真相大白,陳水扁並沒有控告任何人,而是請求美國承認他曾是「美軍政府在台代理人」,並飭令「現任台灣民政首長」撤銷他的無期徒刑。陳水扁此舉是否觸犯「外患罪」有待台灣檢方偵辦後公布,民進黨則須正式為此事件表態,不能再含混打迷糊仗!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10月6日以「缺乏管轄權」為由,拒絕審理扁案,10月10日又進一步將扁請願書內容提供給台灣媒體。這分請願書,戳破了陳水扁辦公室之前聲稱「控美案」與扁家司法案件無關,「非為個人」等等連串不實說詞,扁不但欺騙全台民眾,更詐騙了對他死心塌地的台獨支持者。扁為了尋求脫罪,要求美國干預台灣法院判決的做法,台獨應該也沒辦法授接受吧。 之所以稱陳水扁向美國請願是一項「欺騙」行為,有以下幾項觀察點:第一、陳水扁請願委託人對外一再隱瞞請願內容。扁此舉是委託「福爾摩莎法理建國會」執行長林志昇所提,相關訴狀扁本人都有簽名。請願委託人林志昇多次在台召開記者會,接受媒體訪問,並出示部分文件,聲稱扁要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 國防部長蓋茨,卻與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所提請願書內容不符。 第二、陳水扁辦公室不但隱瞞扁向美請願內容,更發出背離事實新聞稿。扁的請願代理人林志昇9月間召開記者會公布扁的控美行動後,扁辦立即以 新聞局強烈否認該案與扁案有關,宣稱「扁不支持將兩案做任何連結」,同時強調將「控美政府案」與扁案相連結,導致扁飽受部分媒體無理性詆毀與人身攻擊,陳水扁感到不解與憤怒。 陳水扁這項想要瞞天過海的舉措,至少隱含著兩項企圖。首次、扁想要放手一搏,在台灣的司法訴訟之外另闢蹊徑,爭取美國政府干預,並將此案升高成為國際事件,塑造他被馬政府迫害的形象。但對內,扁營了解扁自稱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前總統或「前美國軍政府在台代理人」都無法被接受,甚至有觸犯外患罪之虞,所以在美國高調提出訴願,在台灣卻遮遮掩掩,不希望讓外界知道請願案內容,即使曝光仍極力撇清。 面對如今的真相大白,陳水扁和替他出主意的人從頭到尾都太過自信,自認扁向美國法院請願的書狀,扁方不說不會有人知道,沒有想到,美國不但火速駁回,更主動把請願書內容提供給台灣媒體,讓扁這場戲很難再唱下去。 其次,扁聲稱美國對台灣仍具管轄權,台灣領導人是「美國軍政府在台代理人」,對獨派人士、台獨運動均構成莫大傷害。民進黨及綠營要角亦難以面對台灣民眾,爭取選民支持。以致,即使面對綠色陣營,扁辦也謹慎地加以切割,強調這是要凸顯台灣主權未定而不是扁為了個人案件所為,將個案模糊化,避免讓綠營支持者認為扁為自保背叛台灣。 上述這一點,從台灣媒體的報導不難看出,美國法院10月10月公布陳水扁的請願書後,多數台灣媒體都大書特書報導其中怪異的言論,唯獨綠營媒體輕描淡寫帶過,更完全略過扁請求美國承認他是「美軍政府在台代理人」,並飭令「現任台灣民政首長」撤銷他的無期徒刑等誇張而爭議的內容,明顯是助扁掩飾真相。 在訊息這麼快速的社會,陳水扁企圖想要用這種瞞天過海手法,掩耳盜鈴,簡直是不可思議。從美方主動公布扁的請願書不難看出美國政府的態度,扁辦竟在10月6日請願案被駁回後還說,「還要繼續努力。」 對於這件荒誕不經的事件,目前有兩個方面是值得正視的。第一是民進黨的態度,迄今都不放棄聲援陳水扁的黨中央,應對扁宣稱美國擁有台灣主權,是否涉及外患罪等表態。之前,民進黨已被譏諷,扁都不承認台灣法院了,民進黨何苦還去聲援其司法人權,如今扁向美國法院的訴願書曝光,民進黨不能再裝做若無其事。 其次,陳水扁辦公室經費是來自卸任總統禮遇經費,是領台灣納稅人薪水,相關幕僚亦為廣義的公務員,在此涉及「否認主權」的重大是非之中,扁辦頻頻以背離事實新聞稿欺瞞台灣民眾,除了自我否定存在價值,豈能不必承擔任何責任?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focu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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