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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10-20, 07:27 PM   #1
ppp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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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養妻女惡父報應 子女免奉養 昔狠心棄妻女 今索錢洗三溫暖 

27年前拋妻女 今月索一萬

2010/10/16 王傳文 報導

http://www.ttv.com.tw/news/view/?i=09910164923002I

台北市一位70歲李姓老翁早年棄養自己的子女,現在卻提告要求三名子女每月給3500元扶養費,費用還包括每周洗一次三溫暖,讓子女怒指父親從未盡扶養義務,還曾經打算把小孩拿去賣,法官認為這位父親未盡人父責任,因此判決三名子女可免除對父親的奉養義務。

孤苦無依的老人家,沒有子女照顧,只好窩在安養院裡,處境令人鼻酸。
子女奉養父母原本是天經地義,但現在法院則有不同看法。
住在花蓮的陳姓女子,父親從小就離家,27年來對家人不聞不問,對父親的印象,實在很模糊。

從小缺少父愛不說,陳姓女子國小畢業就得打零工養活自己,如果每個月還得付贍養費,生活根本過不下去。

現在法院判決她不用奉養父親,讓他鬆了一口氣。
然而同樣告上法院的,還有這位李老先生。
每個月要求子女支付3500元,包括洗三溫暖,但法官認為他從未盡到父親的責任,甚至要把女兒賣掉,因此子女不用奉養,也打破天下無不是父母的既有觀念。


養兒防老,有養才有機會防老,養了就丟造成許多社會問題,
法律改了,有這心態的就別想在沒盡義務下分一杯羹,
不過還是靠自己最好,因為啃老族變很多了
ppp0600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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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10-20, 11:07 PM   #2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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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很不贊成如此

父母已做錯了!!
難道子女就可以犯同樣的錯

難道父母養育小孩就是為了要小孩扶養嗎???
你不養我...我也可以不養你
國家是這樣來教導人民的嗎???

如果要求不多
我還是願意養育年老的父母
他沒盡到做父母的責任
並不表示我就該放棄做子女的責任
父母子女之間不該是這樣的對價關係才對

在子女的能力範圍之內
還是該負起應有的責任吧!!!

不該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態度
有什麼好恨的呢??
寬以待人才是做人的基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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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10-21, 05:44 PM   #3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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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跟鴉大不一樣
子女一定要養父母,這其實是一種莫名奇妙的事
如果無論如何都要對等的話,那根本不應該生
因為父子關係原本就是如此

我們可以跟父母感情很好
但不代表我們有扶養父母的義務
你也許會覺得這樣做父母的很吃虧
但是確實如此

基本上法院的判決本身沒什麼錯
應該除了韓國,外國人也不流行養父母吧
他們社會福利很好

要不要奉養父母是奇檬子的問題
跟義務無關
你很重視父母就會想要他們過的好

世上也有怎麼都合不來的親子
人家有人家的難處,強求又有什麼意思
連爸爸都沒叫過幾次就要求要扶養費,你會想給嗎
那是陌生人吧
你重點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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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周遭的環境中,有那種 [ 狠心棄妻女 ] 的人,

其中一個家庭, 有人過了10多年後, 悔悟了(不曉得怎麼悔悟的)
於是開始把工作的錢全部寄回家,

但...這個家庭的女主人, 已經不信任男方了,
因此, 錢照拿, 一樣不給好臉色

而男主人很清楚自己做過什麼事, 因此在有生之年能還多少是多少,

老了之後, 死一死就算了, 也不會期望子女照顧他

============================

我的結論是:
當年[ 狠心棄妻女 ]的人,

悔悟的話,絕對不會回頭來要求子女奉養。
沒悔悟的人,當然也沒資格要求子女奉養。

因此,法官判的好呀!!!
__________________
姜太公釣魚~ 願者上鉤
cwvdavid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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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只有盡到生的責任...卻沒盡到教養的責任...那子女可以不養育父母...這我沒意見

但如果不是以上的情形...則子女有必須養育父母的責任...照顧三餐和醫療...應該不難吧...總不會希望自己的子女有一天嗆你說「你怎麼對爺爺、奶奶...我以後就怎麼對你=.=|||」

不過也不排除有的父母把養小孩當成定期定額的方式在養育...=.=
__________________
http://images.gamebase.com.tw/mybase/32/05/281/happy_card_000002776.jpg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superxboy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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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10-21, 08:22 PM   #6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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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又牽扯到父或母的不同了

如果是母親的話
不養至少也有懷胎十月的恩情在
恩情實為難報

父親的話就不一樣了
爽完就走
射後不理
實在沒有什麼恩情在
等老了才在那哭子女不養
沒道理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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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跟鴉大不一樣
子女一定要養父母,這其實是一種莫名奇妙的事
啊!!E大姐呀!!!
那父母養子女不也是一種莫名奇妙的事
為何父母必須要養子女呢??
父母能說子女以後不養我,所以我也可以不養他嗎??

引用:
作者: elna 查看文章
我們可以跟父母感情很好
但不代表我們有扶養父母的義務
你也許會覺得這樣做父母的很吃虧
但是確實如此
我們也可以和子女關係很好
但不代表我們有扶養子女的義務
你也許會覺得這樣做子女的很吃虧
但是確實如此

是這樣嗎??
如果怕吃虧,不是該雙方都有相同的權利與義務嗎??

引用:
作者: elna 查看文章
要不要奉養父母是奇檬子的問題
跟義務無關
你很重視父母就會想要他們過的好
要不要扶養子女是奇檬子的問題
跟義務無關
你很重視子女就會想要他們過的好

你的重點才掉了啦!!!E大小姐
父母子女之間不該是如此來衡量
子女要給父母多少的奉養
本來是個人的能力與心力問題
我是反對以父母有沒養育小孩來判定子女是否該奉養父母為依據
不是每個父母都需要小孩供養
我的朋友中到老還常常支助小孩的比較多
需要小孩奉養的反而很少
小孩沒向父母拿錢的就很偷笑了

我不贊成的是不該以父母有沒養育之恩來作為法律依據
那小時候父母在子女身上拼命投資的
法律不也該要小孩全力奉養父母才對
賺來的錢也該同比例的還給父母

我認為這是很可笑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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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iii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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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律的舉證..個人認為非常困難。

除了拋妻棄兒....不盡教養責任..

家暴、性侵、好吃懶做不負責任等等..證據力都很薄弱

例如家暴..

現在雖有家暴法..但是會嚴重到申請家暴令的案件已經是非常嚴重

這對於努力脫離不幸家庭的子女來說...若在社會上有了自己立足的地方

當初的父母親用著年老、可憐的態度來討恩情..這無疑是二重傷害


法院這判決..相信是有相當的證據歷來支持法官的判決(除非又是一則恐龍案..)

天下真的是有不是的父母

不是每個父母都會為小孩著想..



或許偉大的宗教家或心寬仁慈者可以接受肯原諒

這前提不是大徹大悟證道者

就是被棄養的子女在社會上有一定的地位..或者很成功

可以讓其感恩到原諒一切

如果..有人真的經歷過不正常家庭..或者家暴成長之後

還可以很坦然接受..

個人真的很佩服其情操


父母對待子女好..子女不侍奉父母..這是不孝..大逆不道

但若不是如此..若用佛家因果報應來說服..或許也說的通

孝道..若是建立於因為子女是父母生的..所以不管父母不論如何對待子女

那麼子女都應概括承受.不得反抗..

只是在這前提下

家暴法應廢除..以及殺死子女亦應除罪化
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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