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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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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棄養妻女惡父報應 子女免奉養 昔狠心棄妻女 今索錢洗三溫暖
27年前拋妻女 今月索一萬 2010/10/16 王傳文 報導 http://www.ttv.com.tw/news/view/?i=09910164923002I 台北市一位70歲李姓老翁早年棄養自己的子女,現在卻提告要求三名子女每月給3500元扶養費,費用還包括每周洗一次三溫暖,讓子女怒指父親從未盡扶養義務,還曾經打算把小孩拿去賣,法官認為這位父親未盡人父責任,因此判決三名子女可免除對父親的奉養義務。 孤苦無依的老人家,沒有子女照顧,只好窩在安養院裡,處境令人鼻酸。 子女奉養父母原本是天經地義,但現在法院則有不同看法。 住在花蓮的陳姓女子,父親從小就離家,27年來對家人不聞不問,對父親的印象,實在很模糊。 從小缺少父愛不說,陳姓女子國小畢業就得打零工養活自己,如果每個月還得付贍養費,生活根本過不下去。 現在法院判決她不用奉養父親,讓他鬆了一口氣。 然而同樣告上法院的,還有這位李老先生。 每個月要求子女支付3500元,包括洗三溫暖,但法官認為他從未盡到父親的責任,甚至要把女兒賣掉,因此子女不用奉養,也打破天下無不是父母的既有觀念。 養兒防老,有養才有機會防老,養了就丟造成許多社會問題, 法律改了,有這心態的就別想在沒盡義務下分一杯羹, 不過還是靠自己最好,因為啃老族變很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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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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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看法跟鴉大不一樣
子女一定要養父母,這其實是一種莫名奇妙的事 如果無論如何都要對等的話,那根本不應該生 因為父子關係原本就是如此 我們可以跟父母感情很好 但不代表我們有扶養父母的義務 你也許會覺得這樣做父母的很吃虧 但是確實如此 基本上法院的判決本身沒什麼錯 應該除了韓國,外國人也不流行養父母吧 他們社會福利很好 要不要奉養父母是奇檬子的問題 跟義務無關 你很重視父母就會想要他們過的好 世上也有怎麼都合不來的親子 人家有人家的難處,強求又有什麼意思 連爸爸都沒叫過幾次就要求要扶養費,你會想給嗎 那是陌生人吧 你重點掉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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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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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周遭的環境中,有那種 [ 狠心棄妻女 ] 的人,
其中一個家庭, 有人過了10多年後, 悔悟了(不曉得怎麼悔悟的) 於是開始把工作的錢全部寄回家, 但...這個家庭的女主人, 已經不信任男方了, 因此, 錢照拿, 一樣不給好臉色 而男主人很清楚自己做過什麼事, 因此在有生之年能還多少是多少, 老了之後, 死一死就算了, 也不會期望子女照顧他 ============================ 我的結論是: 當年[ 狠心棄妻女 ]的人, 悔悟的話,絕對不會回頭來要求子女奉養。 沒悔悟的人,當然也沒資格要求子女奉養。 因此,法官判的好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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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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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父母只有盡到生的責任...卻沒盡到教養的責任...那子女可以不養育父母...這我沒意見
但如果不是以上的情形...則子女有必須養育父母的責任...照顧三餐和醫療...應該不難吧...總不會希望自己的子女有一天嗆你說「你怎麼對爺爺、奶奶...我以後就怎麼對你=.=|||」 不過也不排除有的父母把養小孩當成定期定額的方式在養育...=.= |
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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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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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E大姐呀!!!
那父母養子女不也是一種莫名奇妙的事 為何父母必須要養子女呢?? 父母能說子女以後不養我,所以我也可以不養他嗎?? 我們也可以和子女關係很好 但不代表我們有扶養子女的義務 你也許會覺得這樣做子女的很吃虧 但是確實如此 是這樣嗎?? 如果怕吃虧,不是該雙方都有相同的權利與義務嗎?? 要不要扶養子女是奇檬子的問題 跟義務無關 你很重視子女就會想要他們過的好 你的重點才掉了啦!!!E大小姐 父母子女之間不該是如此來衡量 子女要給父母多少的奉養 本來是個人的能力與心力問題 我是反對以父母有沒養育小孩來判定子女是否該奉養父母為依據 不是每個父母都需要小孩供養 我的朋友中到老還常常支助小孩的比較多 需要小孩奉養的反而很少 小孩沒向父母拿錢的就很偷笑了 我不贊成的是不該以父母有沒養育之恩來作為法律依據 那小時候父母在子女身上拼命投資的 法律不也該要小孩全力奉養父母才對 賺來的錢也該同比例的還給父母 我認為這是很可笑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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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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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法律的舉證..個人認為非常困難。
除了拋妻棄兒....不盡教養責任.. 家暴、性侵、好吃懶做不負責任等等..證據力都很薄弱 例如家暴.. 現在雖有家暴法..但是會嚴重到申請家暴令的案件已經是非常嚴重 這對於努力脫離不幸家庭的子女來說...若在社會上有了自己立足的地方 當初的父母親用著年老、可憐的態度來討恩情..這無疑是二重傷害 法院這判決..相信是有相當的證據歷來支持法官的判決(除非又是一則恐龍案..) 天下真的是有不是的父母 不是每個父母都會為小孩著想.. 或許偉大的宗教家或心寬仁慈者可以接受肯原諒 這前提不是大徹大悟證道者 就是被棄養的子女在社會上有一定的地位..或者很成功 可以讓其感恩到原諒一切 如果..有人真的經歷過不正常家庭..或者家暴成長之後 還可以很坦然接受.. 個人真的很佩服其情操 父母對待子女好..子女不侍奉父母..這是不孝..大逆不道 但若不是如此..若用佛家因果報應來說服..或許也說的通 孝道..若是建立於因為子女是父母生的..所以不管父母不論如何對待子女 那麼子女都應概括承受.不得反抗.. 只是在這前提下 家暴法應廢除..以及殺死子女亦應除罪化 |
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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