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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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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界關注的頂新劣油案目前正在台中高分院審理中,因承審法官吳幸芬將於9月1日回任台中地院,因此全案將更換法官再重新審理,台中高分院昨為此召開刑庭庭長會議討論,卻不對外公開,僅稱本月15日將於全院法官會議中決定,為此負責此案公訴蒞庭的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李慶義相當不滿,揚言法院若不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承接法官,將讓人懷疑是「指定人選」,屆時將聲請法官迴避。
下午台中高分院院長陳東誥表示:「尊重檢方,沒有意見。」並且強調法官年度調動的事務分配須經過三道程序才能定案,「絕對沒有黑箱作業,檢方和外界不要懷疑」。 台中高分院說明,事務分配須先經過14位庭長會議,先行分配新到任法官的股別,再召開由10位庭長組成的事務分配會議討論,最後再經全院法官會議議決後,才會定案並且對外公佈,因為在尚未定案前都有變數,所以無法公佈結果。 據了解,今年台中高分院刑庭有12位新到任法官,其中有7位歷練缺也就是所謂的「三專生」(指一審到二審歷練3年須再回任一審的法官),會議中,庭長以抽籤方式選出各庭分配的新到任法官,由於台中地院法官簡璽容被抽中接任鼎新案承審法官吳幸芬的股別,因此接任審理頂新案。台中高分院表示,一切都依照制度和慣例。 台中高分院也解釋,頂新案中途換法官是因台中高分院不曾有「三專生」留任的前例,3年一到一定要回任一審,這是為了人事升遷和流動,讓年輕的法官有機會上二審磨練。去年底頂新分案時,採取全院公開抽籤,但年度調動是事務分配,與分案不同,但過程也是在內部公開。 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李慶義認為,事務分配也可在法官會議上用公開抽籤的方式來決定接股的人選,相信法官應不會反對,在公開透明的程序下,也更能得到人民的信任,為何一定要先有腹案人選再送法官會議決議,引來質疑。 李慶義表示,去年底台中高分院製作827支籤公開抽出頂新案法官,中途更換法官已讓外界甚為詬病,雖院方稱是必要的年度調動,但是高本院和台南高分院共有13名必須回任一審的「三專生」,都因「業務需要」留任,為何審理矚目案件的頂新案不能以「業務需要」而留任? 李表示,既然決定調動就調動,但接任的法官應該以公開抽籤的方式決定,而非至今還以「依法不得公開」來保密產生的方法。 對於法官職務調動,多數法官認同檢方的意見,認為重大矚目案件實在不宜輕易中途更換法官,雖然受命法官工作量和壓力甚大,但中途接手的法官要進入狀況恐怕要花費更多精力,也是耗費司法資源,此外,中途更換法官難免引起外界諸多想像,是相當不智的作法。 另有法官表示,台中未曾有因審理類似矚目案件而停止職務調動的情形,所以沒有「遊戲規則」,司法院也沒有相關規定,這次頂新案和鄭性澤案法官都因職務調動而換手,法官之間有人認同,也有人不以為然。(鄧玉瑩、許淑惠/台中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60804/921736/ 政治黑手又伸入司法案件中了????? 沒事幹嘛要換法官呢???? 原來的法官犯了什麼錯, 必須被撤換呢?? 如果都沒有, 撤換顯然是有政治企圖才會偷偷的要撤換 台中呀!!! TMg出國留學去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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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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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也不必太在意這則新聞
相信不會是什麼政治力介入 恐龍法官換來換去都是恐龍,所以沒差啦 認真的說,換的是"受命法官" 合議制最大的是庭長,然後坐他兩邊的是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 也就是老鳥庭長帶兩隻菜鳥 換個受命法官基本上影響不大,只不過程序上的工作很多是受命法官在做 換了一個人又要重新跟進整個審判程序 最後辯論庭終結,三位法官私下討論判決,若意見分歧還是以庭長為主 投票後兩票對一票,如果意見不同的一票是庭長,將有第二輪投票,倘若不是就一次決定 新聞報的內容是這個菜鳥受命法官是從地方法院跑到二審的高等法院學習,以便將來升二審法官時不用再摸索學習 時間到了他要回到地院去 這個制度不是今天才有,剛好遇到的是頂新這種重大案件,新聞才會報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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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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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礙司法公正犯法嗎?!~~~~~~防礙司法公正犯法嗎?!~~~~防礙司法公正犯法嗎?!
不犯法嘛~~~~~~~ ![]() 法官都可以看電視新聞與論來決定是否裁定收押了.......... 掯,08用轉酒瓶的才是真正公正、公平、公開啦~~~我還讓嫌疑人自己轉咧... 乾脆裁撤司法院好了.......讓門口打香腸的香腸伯當大法官.... 自己的命運自己按......殺人放火如果打珠仔台贏了無罪算你好運~ 那如果偷顆芭樂按到死刑算你倒霉.....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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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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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多年來喊司法改革,大家對司法不信任
不是改成陪審團制度就天下無敵,很多連什麼是陪審制都搞不清楚 陪審團只有裁定罪名成不成立,量刑還是法官的權力,法官不要判死什麼制都沒用 美國早前有個法官輕判性侵犯,理由是他運動成績好,有大好前途...(一如台灣的恐龍法官) 民眾憤怒要發起罷免這個法官 司法改革是從多方面著手,不是單一制度就能解決,美國有退場機制,司法人員也會亂來 何況台灣沒有退場,再怎麼恐龍都可以幹到退休 多年來觀察,檢察體系比法官體系問題嚴重得多,濫起訴交差了事,案件拖十年八年判無罪定讞 制度上也拿這個濫起訴的檢察官沒辦法 多年前看到前聯電的曹老闆上節目分析得很清楚,偵辦的檢察官,案件起訴後進入法院審理 這個承辦的檢察官居然可以從來都不出庭,全交給公訴檢察官 公訴檢察官只能從起訴書中了解案情,遇到專業的或是一些技術上問題,他不是承辦人根本不會知道 曹老闆舉了一個例,他的案涉及會計法,他們請了公正第三方會計師來查核出示證明,承辦檢察官不採納,身為被告要求不採納,就你們檢方去找人來再查核一次 結果承辦檢察官沒有理會也沒找人,之後就起訴了 在庭上法官詢問公訴檢察官,既然不信被告找的會計師,為何檢方自己不去找?公訴檢察官回答~不知道 據大老闆說,法官氣到當場大罵公訴檢察官十問九不知,來開庭幹嘛? 最後老闆的官司當然無罪定讞,意思是不管他有沒有違法,檢察體系如此之混,官司又怎會勝訴? 扁案特偵組的檢察官不敢混,慎重起見,他們會出庭跟公訴檢察官討論案情,研究如何攻防 這個制度很奇怪,檢察官自己的案自己親身出庭走完所有辯論庭有這麼難嗎?交給一個公訴檢察官,他也只能在紙上了解案情,倘若承辦檢察官都不出庭,面對被告律師了解的程度,這個公訴檢察官就比較吃虧 除非是罪證明確的殺人案,否則像這類食安或污染,公訴檢察官了解多少?怎會有贏面? 這種情況社會很多弱勢受害者,在走司法程序時,往往被告是一票人權律師(鄭捷就有三個),而幫受害或死者伸張正義的只有一個公訴檢察官,一人之力要應付三個律師,這個三人還是跟被告直接面對面溝通研究策略,公訴檢察官反成了弱勢 還有一點公訴檢察官手上不會只有一個案件,聽說很多時候除非是重大案件,很可能開庭前才去翻一下起訴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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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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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況完全不同,扁案換法官是併案,被換掉的法官根本還沒開庭審理
討論的是前案併後案或是後案併前案,不管怎麼併案,必然有一位法官被換掉 換掉的法官是哪一位,同樣藍綠都會有人不滿意,哪就交給大法官來裁決 扁案的辯護律師聲請大法官釋憲,說換法官違法違憲 大法官裁決是沒有違法違憲,這個爭議早就解決了 而且,當年藍營很擔心釋憲結果會對扁有利 因為大法官成員人數,有三分二是扁提名,三分一是馬提名 意思是扁提名的人頭佔了優勢 結果出來後,挺扁人士也無話可說了 主題內容頂新案是已經在審理中,換了法官恐怕又要花時間了解案情,這樣被告或是檢察官會有疑慮 扁案換掉的哪一位是完全沒開始審理,在合情合理上當然是併給之前已經審理了一年多的法官 不然把審到一半的前案交給另一位沒碰過的法官,豈非又要花時間來了解前案的進度? 當年的報導這個換法官併案決定,是地院所有法官開會討論後投票出來的結果 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天天有媒體和名嘴在鬼扯,誤導大眾什麼都是"陰謀論" 只不過是單純制度上的問題而已,被媒體渲染下,大家才會認為有鬼 此帖於 2016-08-05 01:18 PM 被 cloudchin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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