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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小姐醉倒 火山孝子硬上 2006-07-05 00:53/蔡依蒨/台北報導
33歲陳姓男子「煞」到酒店小姐,為了能與對方交往,經常上酒店當火山孝子,拼命討好對方卻始終未能一親芳澤;某日陳某趁對方醉倒家中之際性侵得逞。士林地檢署昨日偵結,將陳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 被害酒店女驚醒後發現遭陳嫌性侵,驚慌哭泣並立刻打電話找友人陪同報警。陳嫌發現後不斷請求被害人原諒,被害人見陳嫌確有悔意,雙方最後達成和解,檢察官以被告有悔意將他起訴求刑2年,並給予緩刑5年。 被害女子在北市大安區某知名的制服酒店陪酒,去年十一月,陳嫌與友人至酒店消費,陳嫌一見年輕貌美的被害人立刻驚為天人,之後便連續到酒店捧場,希望能藉此和被害人交往。 兩人認識月餘,陳嫌持續示好,但被害人僅將陳嫌視為普通朋友。去年底某日,陳嫌邀被害人至家中飲酒,酒過三巡,被害人因不勝酒力醉倒陳嫌家中。 陳嫌見被害人酒醉昏睡,一時情不自禁,性侵無法反抗的被害人。當陳嫌一逞獸慾時,被害人突然驚醒大叫,陳嫌被嚇得不敢繼續,被害人則趁此空檔匆匆穿上衣服逃離現場。 陳嫌到案辯稱,感覺被害人無拒絕之意,才會與其發生性關係。但檢方檢視陳嫌與被害人的和解書,字句中透露,被害人確實無意與陳嫌發展超過普通朋友的關係,陳嫌的說詞純粹是替自己脫罪的狡辯之詞,偵結後依法將陳嫌起訴。 雖然他的行為是錯的,但是這是否代表著職業不分貴賤? ![]() 同時,是否代表著笑貧不笑娼的現象越來越嚴重? ![]() 還有是他長的很讓酒店小姐感冒?還是他忘了先付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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