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 |
列管會員
![]() ![]() |
![]() 吃遍百貨公司美食街只要300元!台北市有一對母女被店家認為是難應付的顧客,因為她們每次都用大約三百元點餐,但用餐一半時,就會聲稱食物中有蟲、有頭髮,甚至吃了身體不適等,向店家要求賠償,店家為息事寧人,只好賠錢了事。這對母女三年內吃遍了美食街!
去年7月,這對母女到SOGO美食街,買了一個便當外帶,宣稱回家吃了腹瀉,要求店家賠償,業者擔心事態擴大,送上水果、現金1200元,以及自家高檔餐廳餐券2千元,希望息事寧人,之後母女帶著餐券到餐廳飽餐一頓,外帶點心回家,又說高齡的父親吃了拉肚子,再度要求精神賠償6千元,業者發現事有蹊蹺。 今年7月,這對母女再上門想要故技重施,被眼尖的店長發現,拒絕賣食物給她們,這對母女反向消保官控訴,餐廳東西不乾淨,讓母女的因此行徑曝光。 其實不只這家百貨公司的餐廳,就連地下街也遇到同樣問題。美食街業者表示,這對母女吃到快完了,就說裡面有不該有的東西,業者只有退錢給他們。東西都快吃完才來反映,店家覺得怪卻也不好意思直說,沒想到許多店家互相一聊,才發現都遇過一對母女,以食物有蟲、有頭髮,或吃了身體不適為理由投訴,大多店家選擇賠償了事。 據了解,這對母女每次都會點300元餐點,專門挑在業者忙碌時上門,就這樣3年吃遍各大百貨美食街,業者指出,消費者的狀況,已經是很難用巧合來解釋,業者希望消費者不要心存僥倖。消保官的確接獲消費者投訴食物不潔,但爭議調解時,這對母女不只沒出席,電話、名字也都不是真實資料,雖然已經結案,但消保官也建議,消費者投訴得留證據,否則很難讓人不跟刻意吃霸王餐做聯想。(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吳亭儀、陳延蔚) 以上來自:http://news.msn.com.tw/news1484743.aspx ========================================= 我要是店家的話,既然說食物裡面有頭髮,有蟲或身體不適的話,請這對母子先不要離開,店家馬上報警請警察來,警察檢查食物裡面有無蟲或頭髮,身體不適的話請母子上救護車到醫院檢查,萬一食物裡面沒有頭髮或蟲的話,就控告這對母子 |
![]() |
送花文章: 56979,
![]() |
向 lutunhsiang 送花的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