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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11-26, 09:53 AM   #1
lutunhsiang 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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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新聞轉貼 - 掉一支手機 毀一樁姻緣

籌備婚禮明細存手機
張先生把籌備婚禮細節記在手機裡,今年六月卻不小心遺失手機,他傳簡訊請撿到的人「高抬貴手」,卻無回應,等到警方幫他找回手機,一場大好婚事已經告吹,張先生氣得說︰「對方可以賠我一個老婆嗎?」堅持提告還要求附帶民事賠償。
30歲的張先生和交往2年多的女友論及婚嫁,今年6月4日下午,他搭計程車在台北縣中和市圓通路下車,手機忘在車上,因籌備婚禮的重要電話及細節都儲存在手機裡,他急得團團轉,馬上報警,撥打自己手機都沒人接,他發出數通簡訊,拜託撿到的人趕快歸還,都沒有回音。
婚期延期 最後竟分手
張男找不回手機,婚期因而延期,小兩口也鬧得不愉快,最後竟然分手,讓他很鬱卒。
撿到女子:不知有簡訊
今年10月,瑞芳警分局偵查佐沈紀光看到遺失物協尋公文,主動調閱張先生的手機序號,查出這支手機被26歲邱姓男子插卡使用,邱男到案說,姊姊邱靜瑩撿到後給他使用。
31歲的邱靜瑩供稱,6月在永和市搭計程車時撿到,因弟弟手機壞掉,才給他使用;邱女說,撿到手機後弟弟改用自己的SIM卡,所以並沒有電話撥進,也沒注意是否有簡訊,造成張先生婚事告吹,她覺得很抱歉,「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
堅提告 依侵占罪嫌辦
瑞芳警方日前通知張先生取回手機,因見他神情悶悶不樂,細問才得知這支手機讓一場婚姻泡湯,邱女雖表歉意,但張先生堅提告訴,警方昨依侵占罪嫌將邱女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1voq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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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初這位邱小姐在計程車上面撿到手機,應該先請司機把車開到附近警察局,先把手機交給警察處理,必要時候也請司機作證手機是在車上面找到,現在因為這樣害人家婚姻沒了,誰要賠償這位張先生婚姻呢??
lutunhsiang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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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11-26, 01:34 PM   #2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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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鬧到分手表示也無法長久(婚姻關係在日後爭吵的機會很大)這種感情基礎不好之下,婚不結也好
ppp0600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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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11-26, 02:05 PM   #3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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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來絕非因為手機遺失而導致分手這麼單純吧~

說起來
之前有則新聞說日本鐵路遺失物品處
他們那的手機響了他們也不會去接
(避免侵害他人隱私)
所以要麻不要撿 等失主自己沿路找回
要麻就近繳給警察

個人會選擇不撿
這年頭連遇到他人車禍好心送醫都會被無故指為肇事者
哪天因為撿到手機
失主說被打了好多通高價通話
賴到你(拾獲者)身上多倒楣啊...
mini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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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11-26, 04:53 PM   #4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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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也看到這則新聞
男的竟然只把檔案存手機
竟然沒有想過至少備一份在電腦裡
還說要告撿走手機的人
真是蠢到極點



這種人一看就不太可靠了

此帖於 2009-11-26 09:08 PM 被 亞歷山大 編輯.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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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的應該感謝這個人侵占手機,因為由這小問題去發現他和另一半不適合..
__________________
http://i.imgur.com/PIIFymM.gif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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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m710509 查看文章
誰要賠償這位張先生婚姻呢??
當然只有那位撿到手機的邱小姐來賠償這段婚姻了吧!!!
如此媒體又可以說掉了一個手機撿到一個好婚姻
YaYa07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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