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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蘇永耀、鍾明非/台北報導〕民眾到電影院看電影已可攜帶外食進入,不一定要買電影院裡的零食及飲料。不過,位在中和環球購物中心的國賓影城卻貼出告示,三月一日起將對攜帶外食的顧客收五十元清潔費,新聞局長蘇俊賓表示,業者若不改正,依消保法第五十八條,將處六萬到一百五十萬元的罰鍰。
環球國賓擬收50元 環球購物中心的國賓影城,最近在售票口貼著大張告示,指三月一日起,攜帶外食要收清潔費每人五十元。來看電影的民眾認為,心裡會感到不舒服,業者似乎不尊重消費者。 而且,政府才剛頒布「電影院一律開放外食」的規定,民眾質疑業者作法似與政府唱反調;有民眾表示,相對電影票價格,五十元清潔費是滿貴的;還有年輕學生批評,這根本是變相強迫顧客在影城裡買食物。 據指出,目前四家國賓戲院,只有環球購物中心影城將收取清潔費。新聞局與消保會表示將主動介入調查。 新聞局昨日明確指出,二月八日才剛公告「電影片映演業不得為禁止消費者攜帶食物進入映演場所食用之揭示、標示或口頭告知。」所以,如有業者對攜帶外食的民眾收取清潔費用,已違反前述公告的規定。 新聞局指違法要罰 新聞局電影處副處長田又安表示,電影院業者如基於維護映演場所衛生、安全及舒適的觀影環境,認為有禁止消費者攜帶外食的必要時,應依新聞局的公告事項處理,不宜再針對攜帶外食進場觀影民眾另行加收費用。 新聞局同時表示,已通知違反規定的電影院業者應立即改善,並會與各縣市政府執行查核事宜,業者如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開罰,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國賓影城行銷部副理蔡聖湘表示,她研究法條後,仍不了解新聞局長蘇俊賓引用消保法第五十八條開罰的適法性何在?但若真的收到公文明確指出影城違法,「會考慮撤回攜帶外食每人收清潔費五十元的規定」。 蔡聖湘說,國賓影城是在月初時擬定收清潔費的政策,觀眾入場前會勸導攜帶外食的人先把食物交出來給影城「保管」,開演後也會有工作人員「巡場」,但如果遇到態度強硬、完全不願意配合的觀眾,蔡聖湘說:「那也真的沒辦法!」 原文轉載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20mfc.html 真是的,這等於是變相收費嘛,這樣盡管開罰沒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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