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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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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10/03/28 04:11
〔記者謝文華、陳怡靜/台北報導〕網友上凱道聆聽受害者故事,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直指,如果以為執行死刑就能讓受害者得到安慰,這是「太廉價的正義」,處死犯罪者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受害者家屬的心靈撫慰、生計及後代輔導、教育,都須制度性照顧,政府應建立完善機制保護受害者。 朱學恒批判支持廢死的人權團體、律師不夠重視受害者,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大呼冤枉,聯盟強調,支持廢死與關心受害者之間並不衝突也非互斥,社會應該討論的是究竟執行死刑是否真能撫慰受害者?真能遏止犯罪? 不過,律師李勝雄認為,其實終身監禁是比死刑更嚴重的懲罰,「留著他,是要他認錯、悔改;而打死他,他就沒有認錯、贖罪機會!」 李勝雄沉重表示,批評加害人辯護律師,是不了解國內訴訟辯護制度。他們當然關心、同情受害者,但仇恨一直留著,對受害者真的是好嗎?以牙還牙的作法,能讓社會更進步嗎?像二二八受害家屬,追求真相平反、補償,但從沒要蔣介石的後代來代替受懲罰。 「社會已喪失討論空間」 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系副教授姚人多說,社會為何有很強烈的聲音想看到有人人頭落地,反應出一種停滯不前、對政府缺乏行動力的深沉焦慮。「站在廢死立場,不執行死刑,並非就是不懲罰加害人!」姚人多無奈說,台灣社會喪失討論的空間,需要冷靜一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22v07.html 唉..................... 台灣就是愛這套口號鬥嘴 死刑是廉價正義..廢除死刑又何嘗不是賤價人權呢??? 廢不廢除死刑不該是這樣濫用口號的吧!! 大家該分析各種因素來做理智的抉擇唄 如果各持己見...互相污衊對方的看法 那永遠都沒有交集的啦!! 這也不是來個公投就可以解決的 還是民初軍閥好方法 全抓起來槍斃了 看誰還要發表意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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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可以說一下啥是昂貴的正義嗎?
用火煮飯會有危險,萬一失火了,會把人都燒死.. 政府要不要禁止用火呀? 這世上每天都在執行死刑,只是死的大都是無辜的被害人...不是兇殘、泯滅人性的加害人.. 如果連死刑犯所犯的罪過都可以包容、寬恕..那麼請一併廢除刑法吧 不可以剝奪生命..那麼講求人權的話 又有何權利剝奪別人的自由? 那個廢除死刑聯盟訴求的觀點..絕大部分都是因為國際觀點、國際潮流 另外是一份如果有配套措施..廢除死刑支持率提高的民調???!! 然後再用一些已經原諒兇手的被害人家屬來支撐廢除死刑的正當性 裡面對於被害人家屬的安撫、保障..僅在文章裡面用草草幾句跟口號呼籲政府要有配套措施 他們做最多的是幫死刑犯釋憲、提起上訴..免費辯護..幫兇手寫故事.. 他們要被害人家屬原諒 但他們為被害人家屬做了哪些實體的作為??? 有為被害人家屬去跟政府或者加害人爭取過賠償?安慰過被害人? 口號..除了口號還是口號...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支持廢死與關心受害者之間並不衝突也非互斥」 如果這句話沒錯..那麼你們做了哪些關心受害者家屬的作為? |
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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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權團體似乎有認知上的錯誤,死囚是否真的"感謝"人權團體的大德,讓他們活命改判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在電子媒體看到下面哪位死囚林金德訪問的一段對話,他想搶頭香的原因除了早死早超生,如果改判無期徒刑,坐個幾十放出來人都垂垂老矣,人生又有何意義? 身為死囚他被問到死刑有沒有嚇阻作用?沒想到他的回應竟是~對臨時起意或一時衝動殺死人是沒有作用,但對智慧型犯罪或預謀犯案是有一定的嚇阻作用 又再下面有一個人權團體常舉的例子,就是幾年前加州州長阿諾不顧人權團體請命執意對一位年老的死囚簽署執行死刑....(果然有魔鬼終結者的本色 ![]() 據報導,加州這位老死囚"改過向善",寫書奉勸青少年不要誤入歧途,並且獲得諾貝爾獎多次提名...連當年判他死刑的法官都走上街頭為他請命... 可是....我想問....其中因果關係?倘若他沒有判死刑,此人會否改過令人存疑?陳進興等人是大牢的常客進進出出,他們有哪次是因為坐牢而改過? ------------------------------------------------------------ 台死囚爭做處決第一人 (台北)“如果現在恢復執行死刑,我一定第一個報名,早死早超生!”台灣的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因反對死刑棄官,但原來44名已定讞的死囚中,不只一人要求處死。縱火致3位小孩慘死的死囚林金德,甚至搶着要當“處決第一人”。 台灣政府尚未公佈誰接任法務部長,盛傳高層以“願簽槍決令”為考量。 王清峰因反對死刑而辭官,諷刺的是因她惹起的火頭,反而可能加速死刑的執行。有消息稱,府院高層以願簽槍決令為新任法務部長的重要條件,新部長上任後的首項任務,可能就是簽令槍決死囚。近2天,已有媒體揣測44名終審死囚中,誰第一個被處決 外界關注死囚的生死,但當事人卻普遍冷淡,毫不怕死。遭關押在台北看守所的林金德,2002年為報復分手女友,到女友家淋汽油縱火,燒死女友3名稚齡侄女。林被判決8次死刑,經關押多年後直言,不想拖累家人,更不想過着沒有希望的日子,不如早日解脫。 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s/in...541263879.html ------------------------------------------------------------------ 施瓦辛格拒絕赦免 加州最老囚犯被執行死刑 據美聯社報道:僅管各界紛紛批評對一個70多歲、雙目失明,且需要依靠輪椅生活的老人執行死刑,違背了美國憲法禁止使用殘忍手段進行懲罰的原則,但是由於加利福尼亞州州長阿諾德?施瓦辛格拒絕將其赦免,克拉倫斯-雷-艾倫還是於今天早些時候,在加州聖昆廷州立監獄的死囚室被執行了死刑。 艾倫剛剛於16日度過了76歲生日,他是加州被執行死刑的囚犯中年齡最大的,同時也是美國最高法院自1976年宣布恢復實施死刑以來,全美被執行死刑的囚犯中年齡第二高的死刑犯。 艾倫雙目失明,聽力也幾乎完全喪失,同時還受著糖尿病的困擾。去年9月份的一次心臟病突然發作幾乎奪去了他的生命,但是他僥幸逃過一劫之后還是被無情地送回了監獄的死囚區。 在艾倫被執行死刑之前,他的律師提出了兩點上訴請求,一是對像艾倫這樣一個虛弱的老人執行死刑有違憲法禁止使用殘忍手段進行懲罰的原則﹔二是艾倫在監獄死囚區度過的23年漫長歲月同樣違背了這一原則。據此律師請求對艾倫延緩執行死刑。 但是最高法院在對艾倫執行死刑最終期限即將到來之前大約10小時,拒絕了律師的這一請求。而加州州長阿諾德-施瓦辛格也拒絕將艾倫赦免。 艾倫最初被捕入獄的原因是,他害怕兒子17歲的女友將他進入一家雜貨店行竊的罪行告發給警察,而殘忍地將她殺死了。檢舉人表示,甚至在其被捕以后,艾倫在獄中還雇人將案件的目擊証人殺害。由於雇用一名殺手殺死一個目擊証人和兩個旁觀者,艾倫於1982年被判處死刑。 公訴檢舉人沃德?坎貝爾表示,“艾倫應該被執行死刑,因為他策劃殺死三名無辜的年輕人的時候即已經被判處無期徒刑,而他在獄中不但不思悔改,卻還繼續雇凶殺人,企圖破壞司法公正,逃脫法律的處罰。” 艾倫在被執行死刑之前發表的最后的聲明中表達了對家人、朋友和其它死刑犯的熱愛。他最后說,“今天真是一個死亡的好日子。謝謝你們。我愛你們。再見。” 艾倫的死刑將開創加州歷史上又一個新的裡程碑。受害人之一——約瑟芬羅卡的家人表示,“今天正義終於最終戰勝了(邪惡) http://world.people.com.cn/BIG5/1031/40367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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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教會對國民黨白色恐怖時代的仇恨從來沒有放下過,如今要求受害家屬放下仇恨? 如此奇怪的邏輯請他打官司有勝算嗎?他原來是股神珍的辯護律師,難怪會被火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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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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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刑真的改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請問誰敢當典獄管理員?要求廢死刑的人權團體自己去試試看 之前看過一篇是典獄管理人員在網上論壇留言的現身說法,刑期較長的囚犯都很難管教,何況終身監禁?反正他不會放出來,傷害管理員或不遵守任何規矩,誰能奈何他? 如果廢死刑後的終身監終有機會放出來跟現行的無期徒刑有何分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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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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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理由一樣跟反對死刑的理由大部分差不多,宗教寬恕、無法遏止犯罪率上升等等 提到白冰冰還說她已經被仇恨蒙蔽,甚至鼓吹選票影響到政府政策... 說實在..要不是白冰冰..我想受害人家屬聲音會更被淹沒吧~ 這盧牧師提到三點替代死刑 1.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2.不得見家屬面會 3.用勞動所得提供自己的三餐 基本上這三點無期徒刑差的是在哪裡?多了不得假釋跟不得家屬會面?? 以臺灣理盲又濫情、健忘的風氣 改天某個終身監禁的死刑犯..因為子女、父母親想見他..或者想見最後一面 人權團體應該又會出來正義發聲要政府鬆綁會面或者假釋 另外勞動所得提供三餐 這監獄本來就有.. 但是終身監禁的重犯,應獨立監禁..否則跟一般犯人相處會發生更多衝突摩擦.. 還有政府要花更多人力管理..這真的是正義嗎? 人權團體反對死刑的理由在於司法有時候會誤判 但是有沒有想過現在司法判決死刑的比例..已經不是10幾、20年前的嚴刑峻罰 監禁是否會讓人悔過? 死刑犯會悔過應該是因為被判死刑的煎熬..讓人悔過吧~ 因為被監禁而悔過的人..是因為還有善良人性 但這一種人也不會去犯下滔天大罪而被判死刑 今天殺一個人致死..司法不會判你死罪的 刑法沒有唯一死刑了..懲治盜匪條例也廢除了..不然強姦殺人、強盜殺人跟結夥搶劫都是唯一死刑改為相對死刑 軍法裡面的軍人攜械逃亡也都被廢除了唯一死刑 這些廢除唯一死刑改相對死刑..就已經給加害人生機跟法官量刑空間 該改革的是司法..證據正當性跟無罪推定原則..是否真的有做到? 此帖於 2010-03-29 09:18 AM 被 fishii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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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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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議題就像投機取巧考試作弊....
法律就像考試,當大多數人都謹守本分過日子時總有幾個 投機取巧的傢伙,他可能詐取、搶奪他人財物、剝奪人家 的生命。之所以大家都沒這麼做是因為我們知道這個社會 有個規則,不守規矩的人會遭到懲罰付出代價。所以我們 嚴守這條規則(法律)不做違反規則的事.... 當壞人不用付出代價時,好人就會產生相對剝奪感,守規 矩變成一件壞事,因為壞人都不用付出代價我好人幹麻吃 虧受害? 就像考試作弊,投機取巧得高分的傢伙輕鬆獲得學業上的 成就,我辛苦學習的比不過他偷翻課本抄小抄的,如果老 師無法讓投機的同學付出代價,那用功讀書的將會仿效而 起,使好的變成壞的.... 這個社會每天都在上演這種事,像之前有起縱火案就是被 人偷安全帽,他不甘吃虧於是也偷別人的,犯案過程意外 引發火警........很多小奸小惡讓我們產生相對剝奪感,於 是我們也開始學壞........ 我國中打掃訓導處主任每回處理學生糾紛都有惡必懲,他 說如果做壞事都不用付出代價那我們幹麻做好人?如果他不 做出讓受害者滿意的懲處,那受害者有天會變成加害者..... 死刑廢除與否這是個議題,可以坐下來商量研究討論的,但 我發現這個議題已經不單純了,有很多不良意圖已經參入, 不管是政治意圖還是民粹意圖等等.... 如果法律無法讓壞人付出代價,那社會付出的代價會更高, 非法正義將凌駕司法正義.... 冤獄是執法過程的瑕疵,必從司法人員的教育養成著手,雖 不能期望司法人員每個都像日劇HERO中木村拓哉那樣細膩辦案 、具同理心,但維持司法公正起碼的態度應該要有....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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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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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回頭看如蘇建和案或陳定南簽的盧正案....被人權團體質疑的案件都是n年前的案,因為不斷更審,非常上訴...法務部長不願簽才拖了很多年(哪是過去司法辦案粗糙下的產物) 過去單憑自白,沒有直接證據就判死刑的時代已過,現在法官要判死刑,社會輿論及人權團體多少隻眼睛堅盯著 還記得哪個被指控用竹支傷害女童的案件?幾過多年訴訟還不是罪證不足放人! 現在死刑定讞的門檻比過去高太多,除了三審定讞,可再提非常上訴,一切司法程序走完,法務部長也簽署執行,最後負責執行的檢察官在槍決前一刻,只要發現有任何小暇疵都可以馬上要求停止執行翻案 甚至有死囚怕死,執行前亂說自己還有其他案件未交代清楚,監督執行的檢察官都會馬上喊停... 所以台灣的死刑至少在現在來說設下重重關卡,從被起訴求處死刑到真正執行走的路長得很 至少現在等待的44名死囚已沒有任何一名像蘇建和案可以拿來被人權團體挑剔有重大證據上的暇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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