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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影印費用大約一兩塊錢,但經濟部商業司收取的公司資料抄錄規費,卻高達2、3百元,原來過去的費用規定,是因為文件全是人工動手抄寫,但現在根本都是按鈕影印,一張資料卻收了行情2、3百倍的「抄錄費」,被民眾陳情,終於修法回歸市價2塊錢,不過估計過去6年,商業司涉嫌超收的爭議「影印費」,高達2億。
影印一張A4大小黑白文件,便利商店一般收費2塊,大學附近專業影印店打對折,只要1塊錢,偏偏有人印一張可以賺3百,影印店老闆幫記者印4張,想像一下那感覺,有點不可思議。影印店老闆:「按一下(印4張)可以賺1千2,是滿,滿好賺的,比外面這樣按一下才4塊,(政府)賺滿多的。」 影印店老闆開玩笑,真想去那裏開店,這個單位就是經濟部商業司,被從事法務工作的嚴先生踢爆,實在太不合理。陳情人嚴先生:「去商業司申請(公司)資料,(影印)給我這12還是13張資料,然後跟我收2千3百塊。」 商業司按本來規定,只是查閱一份公司文件,收費4百,公司登記表,抄錄費2百,如果是抄錄股東姓名等,至少3百元,是一般行情的2百到4百倍,但嚴先生質疑,現在資料,根本不是人工動手抄寫。陳情人嚴先生:「就是按照『抄錄』來收錢,但是『抄錄』是用(手)寫,我就質疑你明明給我是用『影印』的,為什麼給我按『抄錄』來收錢。」 到處陳情大半年,商業司受不了終於修法讓步,退還他2千多塊,但估計商業司從93年到99年,用影印進帳的「抄錄」費,高達2億,嚴先生認為應該歸還吐出來,不過商業司反駁,法律不溯及既往,進到口袋的錢,不願意還財於民。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9/8/2se19.html ============================================ 很簡單,要求總統府下令只要是這政府單位,有多拿民眾錢的部份,一律退還給民眾,否則相關人員一律開除不得申訴,特別是這影印店直接關門大吉,老闆去坐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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