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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歲紀姓男子當詐騙集團「車手」,假冒書記官騙走一百二十萬元,他落網後遭被害人提告求償。法院判決他全賠,且因他未滿廿歲,擁有監護權的父親又亡故,因此,已和他父親離婚的母親,也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據了解,紀的父母二○○五年離婚,紀的權利義務由生父行使負擔,他父親去年七月死亡,他未滿廿歲,律定由生母擔任法定代理人。他犯案時僅十八歲,屬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要負連帶責任。 今年三月廿一日,台北市林姓男子接到詐騙電話,對方冒名斗六分局警官,詐稱其帳戶遭盜用,帳戶內存款將凍結,要求提款監管。詐騙集團隨即傳真偽造的監管信託證明、假扣押處分、刑事傳票,讓林信以為真。當天下午,紀姓男子冒稱是書記官,出面向林取款一百廿萬元。 林交錢後發現被騙而報警,警方循線查獲紀姓男子,調查發現,紀以每天六千元代價,受僱於詐騙集團。 林姓男子提民事訴訟求償,且因紀未滿廿歲,一併提告要求紀母連帶賠償。紀姓男子強調沒錢賠;紀母也表示,已對紀盡到教養責任,她也沒錢賠,認為林姓男子應向詐騙主嫌求償才對。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6790214.shtml 18歲就如此蠢............. 每月6000元就幹這種傻事 這小孩很可能已看不見光明的明天了 沒錢賠就沒事了嗎?? 以後只要上班報勞健保 那位林先生就可以扣你三分之ㄧ的薪資 120萬加利息有得扣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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