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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從事房仲的呂姓男子,受楊姓長髮正妹委託照顧母摺耳貓「小寶貝」,未料貓咪生病不治,呂男怕被責備,騙她「走丟了」,還請朋友假扮領養人,演出「 貓被撿走帶去台北」戲碼 ,沒想到楊女北上尋貓,呂男見紙包不住火,拖了2個月才告知真相,楊女氣得提告,呂男同意以派報發送道歉啟事和解,還因而失去工作,淪為待業男。
貓死了 竟騙友走失 32歲呂男與曾在廣告界服務、長髮飄逸的楊女,共同認養5個月大的摺耳母貓小寶貝,由呂男負擔食物費,楊女負責飼養、照料;去年9月16日中秋節前夕,楊女把小寶貝託給呂男照顧幾天,隔了5天,呂發現小寶貝不對勁,帶去動物醫院,經一夜搶救,仍因急性肺炎不治。 呂男擔心被罵,謊稱「小寶貝走丟了」,楊女很難過,懸賞1萬元四處發尋貓啟事,呂男也硬著頭皮,陪她在花蓮街頭「找」了3天,因不敢說出真相,呂請人打電話給楊女「貓被我們撿走,帶回台北了」 ,楊女聽聞,竟跑到台北發尋貓傳單,調街頭監視器,甚至跑到警局要告拾貓人侵占。 事態愈演愈烈,呂男去年11月只好坦承「小寶貝死了」,楊女既傷心又生氣,去年底告他殺貓、妨害自由、誣告。 檢察官叫2人和解,楊女開出條件,一、在花蓮市、吉安鄉等地,用派報發送道歉啟事,內容由她撰寫,二、2萬多元費用由呂男支付,還須捐1萬元給流浪動物之家。呂男同意。 道歉辭職 仍難平息 道歉啟事傳單上寫著「我,呂╳╳,家住花蓮市╳╳╳╳╳,服務於╳╳╳╳公司,在此向楊小姐道歉…,因為我的懦弱,不敢承擔責任與責備,一再編謊,讓楊小姐愈陷愈深」,儘管個資全揭露,呂完全接受,希望免除刑責。傳單後來在網路流傳,許多網友打電話到他的公司罵人,呂男擔心影響公司商譽,主動請辭,儘管丟了工作,楊女仍不罷休,改在網路上指呂「殺貓」。 律師林國泰說,楊女幫呂男撰寫道歉啟事,若內容為真,且經呂男同意成為和解內容,就沒有觸法,但若在網路上寫「殺貓」等非事實陳述,無論是楊女或網友,都可能涉妨害名譽。記者昨致電楊女,她說發傳單目的,是要使呂男的醜事被大家知道,如今希望不要再擴張此事,得饒人處且饒人。 來自:http://tw.news.yahoo.com/%E9%A4%8A%E...221025699.html =========================== 首先楊女當初撰寫的道歉啟事傳單上面為何有寫到這位呂姓先生所服務的公司名稱?應該是寫任職房屋仲介業的工作吧,而且網友為何要打到呂姓服務的公司罵人?整件事情跟他所服務的公司有什麼關係? 呂男說謊的確有錯,但楊女可以要求賠償金額或登報道歉就好了,說真的我要是楊女就登報張貼造成呂男損失工作與個人名譽道歉並請大家不要再擴張此事的道歉與聲明啟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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