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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縣某技術學院蔡姓學生涉嫌偷竊手機,警方前晚傳喚他到案,他卻聲稱手機是他撿到的,還說警方應該表揚他「拾金不昧」;警方認為他胡說八道,要他把這套歪理向檢察官講。
清水警方指出,這兩支失竊手機於去年八月及十月間,分別在沙鹿鎮鎮政路的籃球場附近被人以撬開機車置物箱的方式偷走,蔡姓學生竟還硬拗,說在台中市「撿」到,還要警方表揚他,令人啼笑皆非。 清水警方表示,警方去年八月及十月間分別接獲民眾報案,指竊賊趁他們在沙鹿鎮鎮政路籃球場打籃球時,將他們的機車置物箱撬開,偷走放在箱內的新款手機。警方根據八月遭竊手機的序號,上星期查到一名女學生涉嫌持有及撥打這支手機。 這名女學生到清水警分局說明時,卻拿著十月遭竊的手機,供稱她是向蔡姓同學借的,警方這才發現兩支手機可能是同一人偷的。蔡姓學生昨天帶著這支手機到案,表示兩支手機是他兩個多月前,在台中圖書館路邊及一中市場附近撿到的。 蔡姓學生責怪警方說,他把「撿來的」手機交給警方,這是「拾金不昧」的行為,警察不但不獎勵他,怎麼反而把他法辦? 他還說,他平日用的手機都是兩萬多元買的,怎麼可能會去偷一萬多元的手機?警方認為他撿到的說法,與報案人描述被竊情形差異太大,應是卸責硬拗,訊後將全案函送法辦。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21/2/s7g6.html ============================================================== 這篇新聞真的超級無言,偷手機就已經犯了大錯了,還強直奪理說拾金不昧,也太厚臉皮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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