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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08/05/19 17:05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2008年 5月19日電)台北市勞工局今天派出多位官員前往85℃連鎖加盟餐飲調查發現,位於農安街的85℃不但時薪低於法定新台幣九十五元,且無勞保、未提撥勞退金,立即函送勞工保險局「從重處分」,依法將處新台幣六千元到六萬元罰款,得連續處罰,直到業者改善為止。 勞工局勞檢處長張基煜表示,上周有平面和電子媒體披露85℃涉嫌比法定時薪九十五元低的薪水雇請員工後,勞工局非常重視,今天上午立即派多位官員前往檢查。 張基煜指出,85℃在台北有五十多個營業據點,一個上午勞工局就檢查了十五個營業據點,包括兩家直營業和十三家加盟店,今天下午和明、後天仍將持續檢查85℃其餘據點。 張基煜說,前往農安街85℃檢查時,以薪資單比對打卡記錄,發現有員工薪水低於每小時九十五元,查閱相關報表和會計資料發現,不僅時薪低於法定,連勞保和勞退都沒有,已經將相關資料函送勞保局,請勞保局「從重處分」。 張基煜表示,不僅85℃業者有惡劣的行徑,日前北市一家知名的冰品連鎖業者也被查出有類似的行為,只用時薪八十五元雇用工讀生,勞工局也已經函送勞保局法辦。 勞動檢查處呼籲,所有雇主僱用時薪勞工應依勞基法基本工資規定給予時薪,也必須依勞工保險條例和勞工退休條例依法參加勞保和提撥勞退金。 勞工局表示,工讀生或勞工朋友有發現時薪未符合勞基法規定,請向勞動檢查處申訴,專線電話為(02)25978931,勞檢處將派員檢查,以保障勞工權益。 本則新聞由中央社提供 2008/05/19 http://news.msn.com.tw/news761326.aspx 有時會這麼想著...... 雖然共產主義很&*(*^%$#.... 但資本主義的剝削勞工不就是始作俑者嗎??? 這麼出名...生意如此好的店 居然還要剝削勞工給予如此低的工資 那生意差的店該如何呢?? 其實我們社會中常有這種低時薪的工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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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啊~~也未必喔,
外商來到台灣,就會變成"變調的外商" 和它們自己在國內的經營方式不同~ 因為某些人事~還是由台灣人掌管的,就走台式管理方式 就以我好幾年前做的全家便利商店(日商)來說, 店長,規定是一天工作八小時~ 其實因為責任制,通常都會做到十小時以上, 也沒有一個店長敢每天下班就準時走~ 總公司的擔當(區經理)...更可憐,規定是朝八晚六~ 也沒有一個擔當敢六點就準時下班,多的是做到晚上九點多還在加班 他們說這個叫....."日商的傳統".... 以上說的我自己都有碰過,通通都沒有加班費 擔當跟我說過一句話,我到現在還記得 他說 : [一家店加班不能報太多~上面會說話的~你們有些加班要刪掉,不准報!] 那我們店裡員工加的班.....都白加的..... 那之前大夜班烙跑沒來....我頂了18小時班....只能報9小時 都白頂的...都做白工....日商就是如此?? 我朋友在"法商"家樂福班, 一個月有15天以上都在超時工作,工作一天12個小時以上也常見, 超時經常沒有加班費,上司的態度就是想做你就做,不做你就走路, 很多員工都上網去抗議~甚至到勞委會申訴...但都不了了之 我也有一個朋友以前曾在"英商"士瑞克保全工作, 一個月做324小時...等於一天要做12.5小時,月休四天 薪水才兩萬五千多,換算起來一小時也沒達到勞基法標準, 後來好像改為台灣士瑞克了吧? 不過保全公司是看點的,有的點錢多,有的點錢少~看物主給的而定 所以外商公司也是要看家的, 並沒有每一家都照台灣的勞基法在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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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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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上有沒有人做過老闆的?
我想聽聽老闆對於這方面的說詞,不管是理由還是藉口都好... 小弟過去的鄰居大姊姊是念會計的,記得她曾說過有些老闆會把他營運所有成本、獲利 做一個概算,員工薪資類似分紅....也就是那個老闆比較好心,他會按照獲利高低按照 比例去跟員工們"分享"獲利,好形成魚幫水~水幫魚的互利效果.... 而有些老闆則不這麼想,他賺一千你分100,他賺一萬你也是分100...永遠壓榨員工 ======================================================= 所以我認為公司有無按照勞基法去施行各項福利、規定完全是老闆良心,因為法條是死 的,你開公司應該一切都評估過了所有成本與開銷,你假如沒辦法做到應該就收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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