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 |
註冊會員
![]() |
![]() 立委敢開倒車?
【聯合報╱黑白集】 2008.12.01 02:52 am 看到陳水扁如此玩法弄法,還在高喊「司法迫害」的,似乎不止是民進黨了。最近藍軍立委提出「選罷法」修正案,目的也在為自己量身打造寬鬆舒適的玩法環境,棄立委的清譽和職能於不顧。 現行選罷法規定,選舉訴訟是「二審定讞」,同時為避免冗長偵審貽誤選舉正義,規定各審應於「六個月內結案」。現在,藍委卻提案將「二審」改為「三審」終結,並取消「六個月審結」的規定。這項提案,適逢多位藍委陸續遭法院一審判定「當選無效」,明顯是企圖為涉案者解套,因而備受非議。 以台灣政治人物的狡猾刁鑽,法律規定再嚴密,總找得到縫隙鑽營;就算被定罪,也可在漫長的訴訟中從容做完任期。這也是台灣民主始終無法擺脫金錢和暴力汙染的主因。「二審終結」和「六個月審結」的速戰速決條款引進後,相當程度解決了訴訟曠日廢時的問題,藍軍立委此時卻要開立法的倒車,豈止白目,簡直是藐視民智。 最近扁家弊案黑幕逐一曝光,社會譁然,正是民眾對司法正義高度期待之際。藍軍立委該做的,是修補現行陽光法案之缺口,諸如在「貪汙治罪條例」中加強「不明財產來源罪」,才是引領台灣走向法制的大道,並凸顯藍營比綠營高明。藍委捨此而不為,卻汲汲於為同袍或自身修法開脫,國民黨中央要坐視他們自毀長城嗎? 好膽的話,藍軍立委就仗著人數優勢大剌剌表決通過提案。那麼一來,民意對阿扁的不齒,馬上就會轉撲向國民黨而來。不信的話,就試試看吧! 【2008/12/01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4624193.shtml ------------------------------------------------------------------- 無恥的國民黨似乎在吃定選民,要跟民進黨比爛? 早前有法務部送的"財產不明罪法案",被國民黨檔下來,說啥要不包括民代,還有國民黨要修法重罪可得易科罰金,結果王清峰去請託民進黨給檔下來... 全面執政就是這副德性?馬英九又如何自圓其說?完全執政完全負責? ps:這是藍媒聯合報的評論,用詞之重讓看慣"自由,民視,三立的人見識一下"什麼才叫偏袒執政黨? |
![]() |
送花文章: 2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