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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09/02/25 03:22
陳水扁昨天面對檢方國務機要費等三案的犯罪指控,全部不認罪。吳淑珍利用人頭在海外開戶洗錢,他全部不知情;龍潭案他堅稱沒有不法所得。陳水扁更辯稱「當我太太否認的時候,你說我要怎麼辦,我太太耍我,她不承認,就能夠因為這樣,我就變成共犯嗎?我就要跟我太太負連坐的法律責任嗎?」 國務機要費部分扁緊咬馬英九,強調他也是因公支出,就應該從寬認定,質問審判長蔡守訓:「馬英九可以,我為什麼不可以?」 陳水扁說,洗錢案必須有不法所得,南港案並未起訴他,南港案的錢都和他無關,但怎麼連這部分都成為他的不法所得,令他涉入洗錢罪嫌? 至於龍潭案部分他也沒有不法所得,他說,辜仲諒在錄影光碟中提到蔡銘哲跟辜家說四億元,跟吳淑珍說兩億元,中間有A掉或暗槓二億,結果特偵組聽信蔡銘哲胡說八道、移花接木,竟然據為起訴事實。 吳淑珍利用人頭在海外開戶洗錢,他強調全部不知情,「總的來說,國務機要費部分,我沒有不法所得,也沒有證據,長期以來被太太隱暪;為此向國人同胞深深的說聲對不起,身為國家前任領導人,我當然有政治責任,有道義責任,但無任何法律責任。」 對於檢方起訴他涉及洗錢案,因為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對他洩露情資,陳水扁再次否認犯罪,指檢方硬說他知情,完全是羅織罪名。他辯稱,「當我太太否認的時候,你說我要怎麼辦,我太太耍我,她不承認,就能夠因為這樣,我就變成共犯嗎?我就要跟我太太負連坐的法律責任嗎?」 陳水扁還把李登輝前總統扯進來,指調查局提出情資報告,說李登輝在海外利用很多人頭帳戶把錢匯出去,「我好意向李前總統報告,結果換來李前總統誤會我在威脅他。」 談到國務機要費案,陳水扁質問承審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審判長你都可以相信馬英九的辯解,我陳水扁身為總統,我會比馬英九更輕鬆,更沒有事做嗎?」 陳水扁說:「我的幕僚認為那是總統的錢,怎麼特偵組為了起訴本人,說國務機要費不是特別費,我深覺匪夷所思;馬英九的特別費有一半必須用領據列報的特別費,審判長很清楚,馬英九認為是他的錢,所以直接匯進他的帳戶,每月匯給他太太廿萬元,還享受十三趴的銀行優惠利率。」扁又說:「審判長之所以判馬英九無罪,其中一點當然認定這是實質補貼,還有選舉結餘款,主要是支出大於收入,馬英九可以,我為什麼不可以?」 本則新聞由中時電子報提供 2009/02/25 http://news.msn.com.tw/news1183156.aspx 他太太耍他???還是他在耍全國的人民與司法呢?? 光看他老婆身上的珠寶....還真的會相信都是別人借的嗎?? 公務員貪瀆最平常的一套就是透過老婆來收錢 老婆收錢就能指揮得動政府來配合嗎?? 什麼時候官夫人有那麼大的權力了!! 阿扁還是認罪吧!!! 光是你讓你老婆能干涉內政的權力就不對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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