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 |
列管會員
![]() ![]() |
![]() 將接待聽障奧運選手的國際觀光飯店六福客棧,竟然拒絕寄養家庭志工帶導盲幼犬用餐、要求必須隔離人狗!經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出面溝通,業者仍執意隔離安置導盲幼犬。由於業者態度蠻橫,基金會人員最後只好默默帶離導盲幼犬。
六福客棧棣屬中華民國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莊秀石旗下,遭指拒絕導盲幼犬入內用餐。 將接待聽奧選手 卻公然違法 惠光基金會主任許雅娟批評,六福客棧對外宣稱是接待聽障奧運選手的國際觀光飯店,卻公然違法,拒絕導盲幼犬進入餐廳,該會將行文北市社會局依法處置。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六福客棧恐將遭罰一萬至三萬元罰鍰。 許雅娟指出,Bella是隻十個月大的白色拉布拉多導盲幼犬,目前正由寄養家庭黃姓夫婦負責訓練照顧。黃姓夫婦日前計畫八月二日前往六福客棧家庭聚餐,電話訂位時,主動告知業者將隨行攜帶導盲幼犬,卻遭餐廳拒絕。 基金會人員聞訊後直說不可思議,用餐當天特別跟著黃姓夫婦到現場與餐廳人員協調。當時與六福客棧胡姓公關人員溝通近一小時,對方仍堅持,為了不影響其他客人用餐,Bella必須有條件進入,也就是要求在二樓用餐的黃姓夫婦,必須將Bella隔離安置在人少的一樓大廳。 志工溝通都無效 餐廳堅持隔離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規定,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營業場所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條件。 許雅娟強調,Bella領有導盲幼犬訓練證明,黃姓夫婦也依《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規定,領有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明文件,當天 Bella還穿著導盲背心,一切都符合身障法保障自由進出公共場所的規定。惠光基金會說,該會今年四月跟隨國際導盲犬月腳步,推動「eye的友善家園行動計畫」,至今全台已有六千多張歡迎導盲犬貼紙張貼在各機關和商家,大台北的公車更是全面響應。對照六福客棧的不友善態度,令人遺憾。 業者:是基於食品衛生安全考量 六福客棧則表示,黃姓夫婦家庭聚會共十五位,進入多達二、三百人的開放式自助餐廳用餐。基於食品衛生安全考量,又在沒有視障人士同行的前提下,才提出折衷辦法,希望將導盲犬安置在一樓或是到其他較為隱密的空間用餐,寄養家庭當時也表示可以理解和接受。 六福客棧行銷公關部主任林淑娟解釋,在沒有視障人士進場消費情況下,讓狗兒進入餐廳,難以讓一般消費者接受,也會對食品安全產生懷疑。 「有的人看到狗,就是會害怕,而且以前也曾經發生客人有動物過敏的現象。」林淑娟表示,因此才站在一般消費者立場,在非必要的狀況下,拒絕導盲犬進入。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4/4/1ob0x.html =============================================== 我想這飯店乾脆取消接待聽障奧運選手的權利,由其他服務優良的飯店來接待,就算有客人對動物過敏,可以請那會過敏的客人到其他比較遠的座位,因為狗狗是無辜的,坦白說我發現到導盲犬其實都不會亂咬亂叫,都是很友善的狗狗 |
![]() |
送花文章: 56979,
![]() |
![]() |
#3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引用:
有一次我搭捷運下班時遇上三隻導盲犬,都跟我在同一個車廂 三隻都趴地上也不叫也不動,還躲在座位下的空隙,可能是要讓地方給人站 能上捷運不用裝籠子的狗只有導盲犬了對吧? 何況人家身上還有導盲鞍咧 到站的時候他們也是乖乖自己出來,還排隊下車 這麼乖巧聰明的忠實助手,為什麼要被拒於門外呢? 我覺得飯店經理的理由實在太爛了 的確是有人會對「狗毛」過敏,可是狗沒那麼容易掉毛的 再說飯店裡也不可能有那種會讓毛屑亂飄的風 而且再怕狗的人都不需要怕導盲犬,這是常識吧 人家不是狗,是盲胞的眼睛,也是他們的支柱 工作中是不會管主人以外的對象的,他們可都是有任務的小英雄 除非真的有恐犬症嚴重到光是視線中有狗就會呼吸不順 可是這種人很少見吧 PS. 剛剛又重看一次,被拒的是訓練中的幼犬的樣子 可是我們有看過可魯的人都知道 會被選上當導盲犬的狗狗,本身就是比較穩重沉靜 就算是還沒完成訓練,不是真正的導盲犬,也不用這樣吧 飯店是服務業耶 此帖於 2009-08-04 03:21 PM 被 elna 編輯. 原因: 補充 |
|
![]() |
送花文章: 760,
![]() |
![]() |
#4 (permalink) | |
列管會員
![]() ![]() |
![]() 引用:
有一次我在診所看到一位病人的導盲犬,那病人還有家人陪同,那導盲犬也只是坐在地上也沒有亂叫也沒有亂咬,其實我發現到很多那種訓練過或飼養的狗狗,很多都不會亂咬亂叫,我家樓上有一位人家養的大型狗,每次我搭電梯碰到那人家,那狗狗還會聞聞我有一次還舔我手,我也沒有怎麼樣就不管狗狗了 |
|
![]() |
送花文章: 56979,
![]() |
向 lutunhsiang 送花的會員:
|
![]() |
#5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引用:
導盲犬真的是非常優秀的心靈助手 每次看到導盲犬都很感動,他們比料理東西軍的「仕事人」更堅持、更專一 還是溫柔又堅強的守護者,他們讓我肅然起敬,有很多人類連自己該做的事都做不好呢 不過有件事還是要請大家要克制一下,那就是不要去跟導盲犬玩 在牠戴上導盲鞍的時候,他就是工作中,請不要讓他分心,這個是要提醒小朋友的 工作中他的首要任務就是把主人平安送到目的地 所以他不是故意不理人,而是任務還沒完成 我知道導盲犬很可愛很帥氣很稀奇 可是請不要在牠工作時撘訕牠唷,萬一造成牠主人的危機就不好了 捷運車廂內無所謂,反正我們會讓座給他主人,不會讓他危險 |
|
![]() |
送花文章: 760,
![]() |
![]() |
#8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這個客棧真的很奇怪耶
人家是有權利帶導盲犬進來的 先通知飯店只是給它面子 不通知是本來就可以進去說 還有理由更怪 說有客人會對狗過敏,所以不可以讓狗在人多的餐廳 如果我說我對海鮮過敏 那可不可以叫飯店把海鮮類的全丟掉 真是的 |
__________________ [喜憨兒][心路][伊甸][慈濟][勵馨][創世][聯合勸募]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我 希望有 單單純純的世界 我 希望能 快快樂樂的生活 我 希望 希望不再是希望 加油! 加油! |
|
![]() |
送花文章: 1,
![]() |
![]() |
#10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 只看上面的新聞內容的話.....我是覺得飯店業者比較有理。妳基金會主任還特別陪同出來協調,協調什麼?
有視障人士同行? 引用:
沒有視障人士同行也不是訓練狗硬要帶著狗去,仗著是什麼? 此帖於 2009-08-05 02:27 PM 被 Opisai 編輯. |
|
![]() |
送花文章: 799,
![]() |
![]() |
#12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剛才用 Google 大神查了一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一章 第六十條 完整條文如下: http://www.guidedog.org.tw/guidedog_10.htm 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及合格導盲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導盲犬引領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他人不得任意觸摸、餵食或以各種聲響、手勢等方式干擾該導盲犬。 有關合格導盲犬及導盲幼犬之資格認定、使用管理、訓練單位之認可、認可之撤銷或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從法條來看 ![]() ![]() 此帖於 2009-08-05 04:21 PM 被 Dimo Chen 編輯. 原因: 修正條文名稱 |
![]() |
送花文章: 16099,
![]() |
![]() |
#13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 ![]() |
![]() 引用:
![]() |
|
![]() |
送花文章: 14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