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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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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139848.shtml
新任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內政部預計半年內提案修法,要求建商在售屋標價時,必須將實際居住的「主建物」,和沒有居住機能的「附屬建物」和「公共設施」分別標示清楚,各依建造成本列出價格。 江宜樺昨天接受本報專訪,回應監察院九月初針對房屋坪數灌水問題的糾正。監察院在調查報告中,批評內政部消極不作為,放任建築法規不斷放寬,造成許多附屬建物、公設灌入坪數計算,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 「建商不斷灌虛坪,讓消費者花很多冤枉錢,買的不是實際可以居住的地方。」江宜樺說,計算建蔽率、容積率時,應考量「實際可以居住的範圍」,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和「公設」分開標示。主建物是室內可以實際居住使用的部分;附屬建物例如陽台、雨遮;公設如進門的門廳、走道、電梯間等。 江宜樺說,這三者建造成本不同,售價也應該不同,資訊應該公開透明,公告建造成本,「大家都害怕花錢買到一堆虛坪,當然希望坪數愈精確愈好」。 江宜樺表示,理想的情況是建商在廣告或預售時就要講清楚,物件的主建物有多大,一坪多少錢;附屬建物和公設各有多少,一坪多少錢,然後算出總價。 江宜樺說,內政部正在研議,修改土地法中建築登記規定,或者另訂不動產登記規範。牽涉修改土地法或民法,檢討期間「不應該超過半年」。 江宜樺一上任就推動這項重大變革,是否會引發建商反彈和立法院反對,江宜樺強調:「消費者的聲音也很大啊!」政府機關如消保會,也和推動這一波改革有關。江宜樺說,他很願意和立委直接溝通,或結合消費者團體推動。 ============================ 這種灌水的公設本來就應該要嚴格管制 從民國七八十年的公設比一成,到現在公設比超過五成 我家的大樓公設比也超過三成,這實在是.........@@ 但按照台灣的經驗,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建商都會有辦法讓自己圖利 |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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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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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買賣兩方的中介、律師都有責任分析與說明清楚,所有實際擁有的面積,那絕對無法在不明究竟的情況下,就胡裡胡塗的「簽名」買賣的,尤其是買房子前第三方獨立的驗房師(housing inspector)的實際丈量與仔細評估,都可打上一整本至少A4 X 50~150頁以上的報告與檢測;不知道國內有無此一買家可花錢300~500加元的選擇,目的就是在為您所選購的房子做最仔細的重新測量,如房間大小(雷射或紅外線丈量)、水、電、煤氣,天花板有無漏水(濕度及材料密度測試儀器);此一角色,重新評估了所有粉飾太平的陰謀,如在建築表面上油漆,掩飾缺點,甚至於檢驗配電盤的安培數,如個人家中的是很寬裕的 200安培的大電流線路(可提供大電流的廣泛使用趨勢,不會有跳電熔斷保險絲的遺憾),
更有甚者,窗戶的密封及絕緣(節約能源與環保的保證),冷暖空調等的配置與高效輸出檢驗等等。 個人因故也正好剛上市賣房子,另一原因為在加拿大長大的孩子獨立性很強,沒人願意賴在父母的身邊,而願自食其力的去自闖屬於自己的天下,所以就有機會再碰上買賣房子的細節資料,所以我們也同時以大換小的在找尋適合自己的房子(原來的房子有3600平方英尺,地下室不算,實在是太大了﹗),所以以上的發言正好是應時應景的實際心得,謹提供參考﹗ 花點小錢請專業來作定奪是絕對值得的選擇;簽名前請務必三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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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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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在台灣尊重專業的人太少了 做這行會餓死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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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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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大叔說的這種行業很像是台灣二手車業界正在流行的鑑價、判定師機制,
把車況檢查好做出報告讓買方可以有個參考、依據....... 可惜台灣目前沒有這種行業,的確應該出現這種行業讓買賣雙方可以對標 的物做一個明確的檢查判定。這樣賣的出高價,買的殺低價都有一個訴求 依據,而不是買賣雙方得仙拼仙,看個人對房地產的知識熟悉程度來比高 下,內行的騙外行.... G大叔點出的地方是一個商機.....從此不依賴仲介這種不確定性人 的說法.......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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