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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一家登記在永吉路的「全家福搬家公司」,在網路上打著搬家一趟收費只要1500元的超低價格,吸引顧客上門。台北縣中和市一名朱姓女子,日前就與該搬家公司簽訂3趟收費4500元的搬家契約,不料,搬家當天卻來了6名刺青的彪形大漢,在搬完家後向朱女索取4萬9千元的高額搬家費。
朱女在網路上找到這家號稱全台最低價的「全家福搬家公司」,搬家一趟只要收費1500元,還可以享每車折價300元的優惠價格。約業者來家裡估價後,覺得業者態度誠懇,而且對方跟她說只要3趟車便可以搬完所有物品,當天便付了1000元的訂金,並簽訂一趟車1500元的搬家合約書,委託他們搬家。 不料,搬家當天來了6名刺青的搬家工人,搬完家後,其中一名刺青壯漢拿了一張收據要朱女父親簽名,並向他索取4萬9000元的搬家費。朱父透露,刺青壯漢拿出當時簽訂的合約與收據表示,一趟車是1500元,但加上工資後一趟是1萬6500元,「原本要收4萬9500元,收你4萬9000元算便宜了!」朱女事後向消保官表示,當時合約書裡並沒有酬收1萬5千元工資的條約。但礙於對方兇神惡煞的模樣,她只好付錢了事。 接獲朱女申訴後,消保官楊舜惠根據「全家福搬家公司」在網路上登記的地址前往搜查,才發現這個地址並沒有這家公司的蹤跡,就連當初留下的服務電話也已經停號。由於此事涉及恐嚇取財,為了避免同樣的事情再度發生,朱女已經報案處理,目前警方正在深入調查當中。 楊舜惠提醒消費者,尋找搬家公司時一定要找有信譽的搬家公司,並且要求對方清楚寫下估價的金額,再依定型化契約與業者簽約,如果有超收的部份,也最好將金額清楚寫進合約書內,以免日後發生糾紛,倒楣的還是消費者。(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陳國元、王鎮宇) 以上來自:http://www.nownews.com/2009/09/25/138-2510534.htm ============================================= 當時應該找機會溜到外面去,打電話報警請警察來一趟了解情況,搞不好順利逮捕這些流氓,而且我想這些流氓到警察局不可能敢這麼囂張,當時為何不找機會報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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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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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新聞沒寫清楚的說
因為對方事後再拿出合約要他家人(他父親)簽 結果傻傻的沒搞清楚就給他簽下去 他以為簽了字 自己可能站不住腳 (以為認同合約後對方沒有違法) 所以才 找消保官而不是向警察報案 http://www.nownews.com/2009/09/25/138-251053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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