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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自清秀出傳真大話新聞的通聯記錄,卻遭批傳錯號碼,陸委會今(10)日下午緊急澄清,強調通聯記錄的傳真號碼同樣是三立電視的號碼,「電視台應該轉達給製作單位」,陸委會並指證,該會同仁在5日晚間確實依照節目上秀出的傳真號碼傳真新聞稿,「因為是家用電話,所以通聯記錄沒有辦法立即調出」,並質疑大話新聞「在節目中公布的傳真號碼是(02)87926969,為何現在對外說是(02)87927107?」
陸委會文教處長陳會英10日上午到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指稱陸委會同仁在7月5日發現鄭弘儀在大話新聞節目中提及補助陸生3萬的政策,當時同仁有打節目的澄清專線,但是當時打不進去,所以陸委會在6日就傳真相關新聞稿到三立大話新聞節目。 為了證明所言屬實,陳會英還當場公布當日撥打的傳真號碼,資料上顯示陸委會在7月6日晚上9點22分,撥打傳真號碼(02)87927101共計1次的傳真記錄,不過三立電視台卻質疑,大話新聞的傳真號碼是(02)87927107,並不是陸委會撥打的(02)87927101。 而陸委會為了證明資料來源正確,還附上網路Google的兩筆搜尋資料,資料上寫明大話新聞「報(爆)料」專線87927101,「給鄭弘儀溫暖!一通電話、一束鮮花送到三立!Facebook」,但是這網頁卻是在鄭弘儀粗口事件之後才有的網站,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因此抨擊陸委會搞烏龍,還要陸委會對整件事情「到此為止」。 陸委會官員澄清,5日當天陸委會同仁在家中看到大話新聞提及補助陸生3萬的話題時,就立即播打畫面上的澄清專線87929704,不過卻未接通,因此同仁改依照畫面上顯示的傳真號碼87926969傳真陸委會的新聞稿,隔天回到陸委會後,再度依傳真機設定的號碼傳真新聞稿到三立電視台,陸委會強調,確實傳真兩次,而且「不管是哪個號碼,都是電視台的號碼,雖然部門不同,但是電視台內部可以轉達」。 至於今日記者會上秀出的資料遭到批評引用錯誤,陸委會官員則說,「應該當成是巧合」,官員強調,陸委會確實兩度傳真了正確的新聞稿,外界不應該模糊焦點。 http://www.nownews.com/2010/11/10/91-2663059.htm -------------------------------------------------------------- 電話真假有沒有傳錯,不是我要討論的重點 這件事特顯公務員做事的態度很有問題才會被對方逮到機會絕地大反攻 我們出來工作,尤其是從事文職不管是否進入電腦傳真時代,主管都會交代重要文件傳送後要打電話向對方確認有沒有收到,避免不必要的紛爭,因為有收到說沒收到最常見的理由是剛好傳真機沒有紙.. 還有,上頭交代的任務沒法完成,至少讓主管知道自己窮盡所有可行的方法,最後失敗的原因不是操之在我! 陸委會這次的做法至少犯一個很大的毛病,沒有去確認三立有沒有收到,打專線打不通,三立這麼大的機構應該有總機罷?倘若是我必會再打去總機告知"我是陸委會某某....傳到號碼...有沒有收到?..可否代為轉交?.. 有做上述的動作,對方沒有耍賴的空間,我們出來社會工作,談事件必需找到當事人,而不是把東西送出去就算有交差,正如我剛出來社會工作,主管教誨絕不能偷懶,萬一對方弄丟了耍賴說沒收過任何通知/說沒人告知過有這樣的東西,自己就要背黑鍋 此帖於 2010-11-10 07:39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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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公務機關對於媒體跟報紙報導,是機關上班第一件要事耶~ 意思是說..電視媒體有專人在監看..在早上9點之前必須把各家報紙跟網路新聞有關單位業務的..立即簽報首長發新聞稿~ 還要趕在下午3點前晚報截止時間傳給報社 另外新聞稿傳真除了在機關網站的動態新聞立即上網外..還會mail給媒體跟記者 傳真機只是其中一個工具而已 媒體報不報或選擇性報..真的無法掌控啦~ 而且傳真機傳出去..不管成不成功都會有傳真機報表回傳 這都是可以立即知道的~ 所以個人認為..這是媒體故意選擇性報導跟忽視來模糊焦點跟誤導整個事件的焦點 另外..這整件事真正的焦點在於陸生補助事件是否如鄭所說的? 現在卻在爭議啥傳真機號碼或者有沒有收到? 陸委會..澄清新聞稿呢 ? 11/8就上網了 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8...Node=6409&mp=1 媒體不去報? 視而不見? 如果身為一個媒體其應盡責任..亦應該把政府機關澄清的新聞稿平衡報導吧~ 所以說..媒體爆了一個料射後不理 要知道平衡的真相 只要當日至政府網站看新聞稿可以立即得知 PS: 台北市政府新高架橋預算 媒體只會報議員又說了啥..又有新弊案發展云云 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步發的新聞稿澄清預算跟相關採購法程序事宜 卻沒有媒體報導全國工程最高主管機關的意見.. 就連檢調也感覺跟著媒體辦案.. 媒體治國跟檢察官治國是緣有其因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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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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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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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發了傳真他們不理會,可曾想過電話有誤?或是哪裡出錯對方沒收到?/收到傳真放在別的地方,相關人等看不到?... 面對這種情況,既然哪位陸委會的人員在家收看大話發現有誤,處理的方法務必令對方看到澄清稿件,否則做了等於沒做,因為這不是通案發出給所有媒體,所以我才說,他當天晚上傳真沒回應,第二天回到陸委會上班,為何不撥一通電話給三立了解原因? 公務員心態我已經盡了澄清的工作,對方有沒有收到,為何不回應,已經不關我的事?是這樣嗎? 早前還有一則報導,外交部秘書竟然在作家張大春的部落格留言作為邀約,希望張大春接待某位外國著名學者(他點名來台想見張大春) 這件不禮貌的邀請,當然被張大作家痛批一頓...在台灣直接聯絡他本人有哪麼難嗎?隨便google一下就知他每天都有固定的廣播節目,打電話去電台不就問到嗎?哪怕對方沒空也不至於鬧出這樣的風波,不能說"已經留言給他,是他沒回覆怎能怪哪位外交部的秘書小姐? PS:當面對的可能是一票無賴,為求自保是否應該多花一點時間去確認一下?現在被對方反咬一口說沒收到,傳錯號碼,烏龍...不管事實最終真相如何,被他們用這招轉移大法把爆粗口的過錯模糊掉 此帖於 2010-11-10 10:45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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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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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每天媒體亂七八糟..子虛烏有或張冠李戴的報導 公務機關忙於奔命,正事都不用幹了。 發新聞稿或傳真,媒體不理會的案例很多,這件事扯到的是名嘴跟新聞性,打不打電話確認對整件事不無太大影響~ 另外各機關新聞公關科室都有全國各家電視、報紙的總機、傳真跟mail.. 還有各線(政治、工程、財經的)記者手機跟mail 個人很質疑所謂電話傳真弄錯這件事 B大在質疑的是公務員心態反正有做就好了,公務員很多是如此心態... 只是若媒體要搞你..打一百通電話都沒用 目前公務機關的做法是定期時間辦記者聯誼會..吃飯跟送禮品 這比傳真新聞稿打電話有用很多~ 因為在報導時..拿人手短吃人嘴軟..某些記者會輕輕帶過.. 不過若是得罪記者..那機關的負面消息肯定層出不窮 只是這只對一般報社記者有些許作用 黨同伐異、專門爆料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這就一點用也沒有了 說是文化流氓..一點也不為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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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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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理不理會和有沒有收到是兩回事 辦公室工作的abc是發傳真會再打電話確認對方有沒有收到(過去工作常遇到時效性,一發完馬上打電話問對方,因為有時大公司傳真的地方可能距收件人很遠,或有專人等一段時間收集後再分發, 不可能每一分秒都有人查看傳真機,所以才要電告對方) 就好比掛號信件,為什麼要掛號因為需要簽收保證有人收到而且紀錄可查誰收了,至於收了之後看不看是你家的事 上述舉張大春的故事,倘若聯絡到他本人,他親口拒絕或書面回絕,外交部的秘書小姐向長官有個好交代,可是隨便在人家的blog留言,也不理會他有沒有看到,有些名人的blog是助理在處理,如果一個星期才更新或整理,邀約的時效早就過去 剛才轉台看一下節目的確有提及政府各部門都成立了小組監看媒體,既然這是上級交託的任務之一,現在出了"疑似"烏龍傳錯,害到整個陸委會被人倒打一把面目無光,若是私人機構,很可能"被火掉" 有多做一步確認且證明對方已收到,而大話置之不理,他們就不敢像現在般囂張,難道會硬拗到要陸委會派員親身送到主持人手中等候他批示才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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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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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烏龍一:
陸委會在7月6日晚上9點22分,撥打傳真號碼(02)87927101共計1次的傳真記錄 烏龍二: 「給鄭弘儀溫暖!一通電話、一束鮮花送到三立!Facebook」,但是這網頁卻是在 鄭弘儀粗口事件之後才有的網站,最快也要到 11/8 才會出現。怪了若是查察到這個網 頁傳真,以傳真的時間點與查察時間就有出入了,還可有查察的未來進行式喔 ... 7/6 傳真,11/8 查到傳真號碼 這個厲害 ... 烏龍三: 硬凹說要部門轉件,若是我把給環保署的傳真,傳錯到勞委會或總統府去,會轉件嗎? 若以同公司的怪異論點 ... 那我也可以說都是行政院為何不能轉件 ... 搞烏龍 ... 還說人家不回應 ... 分明一開始就錯 ... 事後還硬說別人不回應,是說笑話嗎? 此帖於 2010-11-11 02:19 AM 被 getter 編輯. |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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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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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否與網路成長有關係? 自己工作經驗發現網路世代的年青人不喜歡開口與人直接面對面溝通,用msn,簡訊,e-mail..就是不願打通電話找到當事人問個明白 有位年輕同事開車到南投,因為第一次去不熟路況,看地圖找了老半天找不到目的地,回來說...真難找...我們問他為什麼不問一下當地人?他竟然回答"以為"看地圖就能找到不必問人 有的傳簡訊通知對方更改約會地點,我問為什麼不直接打電話確認對方知道地點已經改,萬一沒注意到簡訊?回答是"不會的",應該會看到.. 還有很多工作上,明明開口問一下其他同事或主管就能解決,卻自己想當然...出了問題開會檢討時,大家會問為什麼不問人?理由總是..我"以為"/我"覺得"... 這是否所謂的"人與人面對面直接溝通障礙"? 陸委會哪位人員不知他年紀多大,也許公家單位閒人太多,真有收發部門自動轉交信件或傳真?因此,"想當然"認為其他公司"應該"也有此項服務 可是,大話是live節目有其時效性,傳錯其他部門也許已經下班或時間拖久了,要交到大話可能節目已結束 如果這是廣發新聞稿給所有媒體,當然不可能全部確認誰沒收到 但,傳到三立是單一事件,即使傳錯了不同單位,有沒有/會不會代轉?專線不通?只要打個電話去總機問一下,傳到這支號碼對不對?若不對能否代為轉交大話...這是簡單不過的做法 題外話~之前補教人生新聞天天上演,其中有一段有趣的小插曲剛好無意中看到,t台有週日開講現場節目,有天討論這個議題,其中一位來賓北市議員插花扯出補教人生主角其一的劉毅有弊案...,結果劉毅有收看馬上call in進入要求更正,甚至說電話解釋不清楚,馬上坐計程車趕到t台要求當面說明 也許他家離t台不遠,果然不到半小時就到現場,我記得場面的確很尷尬,劉毅還面對面的跟哪位市議員嗆聲,他的指控是子虛烏有,拿不出證據不道歉等著被告..還得要主持人打圓場 劉先生認為不實的指控處理方法很不一樣 ![]() 此帖於 2010-11-11 09:19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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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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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同意B大觀點,通常..我講通常是指沒有陰謀狡詐等因素情況下,通常該台
是不應該發生這樣的情況啦,我就不相信當年土城王傳真給老鄭傳錯了單位 老鄭會收不到,倘若真如此該台也算"半身癱瘓"了。 這件事情該台就是抓住了陸委會沒有做到確確實實他們收到相關資料的把柄 ,才敢"選擇性失憶、癱瘓"說我沒有收到ㄚ~~ㄚ是你們傳錯號碼等云云。如 果負責傳遞訊息的人有確確實實做到我給你資料你回答我收到了,這樣該台 就無法狡賴了。這情況尤如發生車禍一定要報警的意思差不多,避免事後對 方說你肇逃,卻明明當時有停車處理還給了對方補償地情況類似,對付這種 電視台我只能說你一不小心就會掉入對方設下的陷阱,給對方狡賴的機會... 我想大家都寄過掛號,但還有一個更嚴謹的機制,叫做"回執"...收信人會有封 確認函告訴你寄的東西他於X年X月X日X時X分收件,還有他的職位與姓名。 這就一翻兩瞪眼沒有鬼扯說什麼沒收到的屁話,要我做主管我比B大更狠!我派 人親送3粒電視台到老鄭辦公室親交他本人,還要他寫回執給主管說"我鄭某人 收到你XXX單位送來的文件".... ![]() 這新聞沒什麼好討論的,反正你說A他說C這是一定的,管你什麼說明解釋澄清, 你跟他約到澄清湖澄清他都跟你講C那套啦,2008老馬的綠卡風波你們還沒見識 到他說鬼話的本事喔.....他們都可以代替美國司法部解釋移民法了,還跟他們浪 費口水幹啥........ 其實我一直很感謝DPP,沒有他們的狡詐陰險就不會讓我在社會大學學到更多, 人生中看你遇到什麼人,老實的就是我們的"通常",遇到不老實的就得小心,不 然就會像陸委會那樣啞巴吃黃蓮.........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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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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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a大所說的交通事故,早前新聞的確有類似的狀況撞到別人,因為沒有傷亡車主嫌麻煩沒有報警賠錢了事就離去 之後收到傳票被對方告肇逃,剛好附近沒有監視器,上了法院真是百口莫辯,最後被告的車主想到有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調出當天的資料顯他在哪個出事現場停留了一段時間,足以證明沒有肇逃官司才勝訴 ps:人生就是這樣,不管大小事盡量小心哪怕多花一點功夫,不要偷懶便宜行事,我一直不認同馬英九特別費案中的余文是代罪羔羊,長官給你發票報帳誰教你以他人的大額發票來報?長官怎會知他用這種方法摸魚,之後再說平常有多忙...不得以便宜行事...於事無補...怎能說變成一副受害者的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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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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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迪西也有作過類似辦公室的工作 ...
要查察單位電話或是傳真 ... 絕對不會用 這次 kmt 這種便宜形式的方法 我會先用收尋引擎找官方網站 ... 再到官方網站裡面的相關資訊、聯絡等等去找 或是播打查號台電話、人力銀行電話查察單位的電話或是傳真 ... 可見做事的人是亂做一通 ... 出錯了還只用這種列出收尋資料的方式也不進一步求證 結果 ... 那隻傳真的發送時間與查到傳真的時間前後矛盾都不隴 ...這不是烏龍鬧劇一場嗎? 然後就說別人怎樣怎樣 ... 真的是做事太隨便 ...這種做事態度,要是民間公司不是被罵死或 是開除了說 ... 還有硬凹的機會嗎 ... 還有就是說他又如何知道說 那幾隻電話、傳真是同一家公司的阿 ... 萬一又是不同公司的話 ... 這場鬧劇豈不是就更好笑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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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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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傳真的同仁應該是陸委會內一般公務員,受上級指示加派的額外工作晚上還要監看媒體的政論節目 問題是,他們做事態度不改變,換了政黨執政,只不過監看的重點從綠媒變藍媒,同樣的錯還是會照犯 我們常認為公務員心態是'有做就好",他們是過程論不是目的論,凡事可以向上級交代得過去就ok 隨便都可以舉出一堆例子,像台北地下街某角落市府設立了小型的無人圖書館,立意是好的,可惜,沒認真做調查,位置不理想,以至使用率太低,基本上是浪費公帑 地方首長是民選有業績的壓力,下屬的公務員只會為老闆想出一些有的沒的建設,將來好拿來當政績,至於有沒有效用這不是他們考量的重點,又是一句"有做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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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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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年頭還有人在用傳真機????
我很久以前就不用那種玩意了!!! 傳送品質爛到可以 有時到底有沒傳出...對方有沒收到...那還真天知道 都要立刻再撥電話給對方確認才行 早就丟到垃圾桶的過時玩意了 用EMAI的可靠性都比這玩意高 有時都在懷疑那些扣應節目的電話根本是騙人的 反正你都是永遠都打不進去的那個 奇怪的事就有些人還可以打進去好幾次 自己說錯話還怪別人 真的是殺人還怪警察沒即時來阻止他 才害他殺人的...這都要怪警察才對 所以該送法院的是警察不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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