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1 |
管理版主
![]() ![]() |
![]() 更新日期:2011/03/01 12:12
姜姓保全員母親:「前2個月過世的時候,才29歲。」 才開口就紅了眼眶,桌上的遺照是姜媽媽任職保全公司兒子,工作9年多,每天長達12小時,月休4天,去年11月上班時昏倒送醫,診斷為出血性腦中風,住院1個多月後不幸過世。姜姓保全員母親:「特休上班從來沒有加班費,也沒有年終獎金,公司吃乾抹淨,剝削我們,我現在生活困難,公司不聞不問,後事我也沒有錢辦,現在人還在第二殯儀館。」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企業或是產業濫用84條之1,就是國家機器殺人。」 所謂的84條之一,指保全員屬於特殊性質工作者,不受勞基法保障,每月上班,往往高達2、3百小時,遠超於正常勞工的184個鐘頭,姜媽媽控訴兒子出事後,公司不但不聞不問,第一時間甚至企圖卸責。姜姓保全員母親:「住院到第二天的時候,公司就通知我,要我把兒子勞保停掉,薪水也付到我兒子倒下那天,住院期間那3個禮拜的薪水,也通通不給。」 保全公司是否涉及剝削勞工,勞委會承諾協助家屬追討理賠,只是過勞死案例頻傳,造成天倫夢碎,勞委會的把關 似乎還有檢討空間。 http://news.msn.com.tw/news2071463.aspx 剝削又如何?? 勞基法是給別人用的 保全是給年老沒能力工作人幹的 29歲就幹保全...年輕人要好好讀書啦!!! 保全公司是否涉及剝削勞工,勞委會承諾協助家屬追討理賠 這簡直是白痴問題................ 隨便抓個保全問問不就知道了嗎?? 剝削到簡直是視勞基法如無物 我們的相關官員簡直是天生的瞎子加聾子 怎可能會不知道呢??? 不過說每天上班12小時就是過勞死 這對無敵神勇的台灣人來說簡直是侮辱啦!!! 該是那個年輕人本身就有身體問題吧!!!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 |
#3 (permalink) |
註冊會員
![]() |
![]() 我的印象保全人員幾乎是兩班制工作12小時,很少聽到24小時輪三班的
而且新聞報導內容並不夠詳細,他當了九年保全才過勞死?大樓保全工作會很勞累嗎? 是辦公大樓還是住宅大樓?我們常看到他們坐著沒事幹,頂多登記出入的外來人士或收信件,收垃圾有專人負責...所以才能撐12小時 以前的大樓保全還看到請一些六十以上,他們閒到經常在打瞌睡 會過勞是否下班後還有兼差或出去混沒有好好休息?甚至也有可能身體本身就有問題,當九年表示他20歲就出來混保全? ps:保全工作流動性很大,經常請不到人,不只是工作時間太長,真正受不了的是時間又長又無聊,保全過勞還是第一次聽到 ![]() |
![]() |
送花文章: 204,
![]() |
![]() |
#4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保全=守衛=警衛.....只是看看報紙打打磕睡?
保全都是上年記的人在做嗎?有一半以上的保全需要40歲以下的 有1/3保全要30歲以下且憲兵或海陸等等退伍的 保全為什麼流動性大....不是時間長、不是無聊.....追跟究底是錢少事多 一天12小時以上2萬左右佔一半以上..這能養老婆能養小孩讓小孩湊教育 等等這對一個家庭夠用嗎? 這篇新聞只是冰山一角....有些人跟本不知道下階層的人(經濟而言)每天為 下一餐在煩惱....有一半生活有問題的人不是不去工作而是社會跟本就不給 們機會.... |
__________________ 老了不想像以往只是打嘴泡閒扯蛋 |
|
![]() |
送花文章: 5180,
![]() |
![]() |
#5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
![]() 引用:
我剛出社會工作,還曾去兼職大夜班保全,真的很閒很閒....這個行業時間長,相對工作量不大並沒有要求學歷有多專業,才是薪資低的原因,沒啥技術性(大樓保全我們哪個時候稱之為"懶人工",其他同事跟我一樣日間都有正職,為什麼會來兼差上大夜班,難不成都是鐵人?因為晚上都可以偷睡覺也沒啥事可做,人在哪裡即可) 還有薪資低的另一原因是保全公司大家競爭激烈,往往以低標標到某單位的保全工作,對方給的少自然保全人員的薪資會被壓低,同一家保全不同點的保全員薪資很多時不一樣,比方說a大樓每個人頭是四萬標到,b大樓是五萬標到.. 如果你是說哪種"保鑣"類或押運款項的當然要求年青體能好,憲兵或海陸退下來不可能當大樓保全,薪資也不會哪麼低,至於號稱過勞死的哪位29歲的保全,他20左右就出來當,一做就九年,倘若真的太勞累,恐怕一年都幹不下去 ps:現在速食新聞報導,媒體都不深入去探討,真的是過勞嗎?如果說他是兩班輪值制,九年來生活日夜顛倒,久而久之生理機能出了問題這是極有可能的 請看一下中央社的~ 保全疑過勞死 資方:難認定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今天說,1名大樓保全員生前每天工作12小時,1年僅73天休假,疑似過勞猝死。保全公司表示,沒有加班紀錄,難認定是過勞。 黃淑英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說,一名任職千翔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姜姓保全員日前猝死,工時超過過勞死認定標準。 姜姓保全員的媽媽在會中表示,她兒子在千翔任職9年,當初簽約每天工時8小時,但實際工時12小時,國定假日上班,公司也從未給加班費。她兒子向公司爭取加班費,公司還找麻煩,讓兒子壓力很大。 http://news.msn.com.tw/news2072156.aspx 此帖於 2011-03-02 08:55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
|
![]() |
送花文章: 204,
![]() |
![]() |
#7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保全上班12小時..也就算了
但工時的算法太苛了 至少該比照勞基法來算吧!! 我們的商業就是出了這個問題 只要能賺點錢...大家都可以搶進來賺 只要你喜歡...大家都可以開家保全公司 如此造成惡性競爭...結果是苦了員工 很多行業都是如此 如此惡劣競爭環境下...很少會有公司好好經營的 我朋友當年很不願意去美國 最後在家人要求下去了趟美國看看 回來後感嘆那的環境 他說在那印份名片要七天才交件...還不得談 在台灣是第二天就要交件...甚至有的當天就可以交件 在美國大家遵守規則來做生意...在臺灣大家是拼了命的競爭 最後他決定移民美國去了 台灣就是如此...政府不改善這種惡性競爭 再怎麼做也不可能改善中下階層的工作權利 只知道拼命給IT產業好處...那只是繁榮的假像而已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 |
#8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
![]() 引用:
保全公司只不過是一種人頭仲介,企業主出的錢少自然保全員的薪資就不多,問題是保全公司有沒有良心在抽成方面比較合理而已 很多年前到香港出差,他們的保全同樣也是12小時一班,不同之處是金融機構的可以考取持槍執照薪資也比較多 基本上,大樓也好銀行也罷,保全是防君子不是防小人,年青時兼職保全的教戰守冊遇到搶劫或突發事件,請報警處理千萬不要逞強! 香港的保全更危險,因為有些會配一支雷鳴登鳥槍,鳥槍一發散彈殺傷力驚人,劫匪第一個目標就是幹掉保全,因此他們的風險更大 至於業商大樓的保全,上班時間多一點事情做以外,辦公公司下班後,真的閒閒無事,如果只有一個人除了看報紙聽聽音樂,不然能怎樣? |
|
![]() |
送花文章: 204,
![]() |
![]() |
#11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 |
![]() 引用:
人只要有點權...狗仗人勢的嘴臉就顯露出來 其實人都很喜歡搞特權...就是很厭惡別人搞特權而已啦!! 在大陸看保全...那叫保安 那也是狗仗人勢...好像自己就是公安武警一樣的囂張 人和人之間是沒有公平可言 看看民進黨就可以知道了 罵國民黨時好像他就是正義化身 自己當權時比國民黨還國民黨 這才叫做"人性"啦!! 由小看大...住戶不少也都是如此 自己要方便時...保全是多管閒事 別人要方便時...保全是不盡責 大家都是兩套標準...簡單說都是人品不好啦!!! |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 |
#14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在我看來是一回事啊,不快樂的工作環境很難不過勞
當然我本身沒有當過保全,但是我母親最近從事相關行業。也許有些人覺得這很輕鬆,不不不,絕對沒這回事喔。保全不是大樓管理員喔,雖然有些沒錢的管委會會這樣剝削人家。保全絕對不是輕鬆的工作喔,巡邏不能搭電梯的要走安全梯,心臟不好的老人家做這行很快就會掛掉啦 一般人的刻板印象覺得保全工作並沒有很吃重,也是啦,跟建築工泥水工比起來輕鬆很多,但是會不會過勞應該不能用這種標準吧?我不認識工安學系的人,但是理論上不應該這樣算,不然工程師哪是什麼繁重的工作?他也是有壓力嘛才會過勞 |
![]() |
送花文章: 760,
![]() |
![]() |
#15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計程車司機也是每天工作12小時啦!!
12小時窩在駕駛座內..也是很難過不舒服的事 過勞死不能拿整個行業來看 畢竟不會整個行業的人都過勞死 但總會有些人會吧!! 保全工作12小時還有時間去做第二份工作嗎??? 我是很質疑的啦!!! 再加上8小時睡眠...那就只剩下4小時了!! 哪可能再去做什麼工作呢?? 在台灣過勞死與股票內線交易都是沒有證據的 我覺得該是檢討這份超時工作的時候了 超時工作至少也要有相當的酬勞才對 不該裝瞎子的看不見 有著基本的工資保障...也是讓低價競標的公司無法惡性競爭的吧!! 保全的工作有輕鬆的也有不輕鬆的 有的社區是整天都要站的...沒有坐著的機會 像大賣場就是如此...每次到大賣場常看到新的保全 每天站12小時...肯定是很難做久的...流動率自然升高 不該壓榨勞工才是重點 保障基本工資是最基本的要求..超時就該算加班費 政府本來就該給於低層員工最基本的保障 否則不就是幫助公司來剝削勞工 那還要什麼狗屁勞基法來騙人嗎??? |
![]() |
送花文章: 393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