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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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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年9月,台灣大車隊司機林淵晟,與乘客杜讚修發生爭吵,把人趕下車後,加速將乘客撞死。家屬認為台灣大車隊有監督責任,訴請1975萬的賠償,但車隊主張運將林淵晟只是租用公司的GPS系統,公司也只負責派遣,和司機沒有雇傭關係,不須負責,法官卻認為,車隊對駕駛有選任和監督權,因此判決台灣大車隊,必須賠償被害人家屬,1048萬元,成為車隊為運將行為負責的首例。
98年10月20日凌晨,台灣大車隊司機林淵晟,因為和乘客杜讚修發生口角,竟然將他趕下車,再倒車,隨後加速衝撞,把杜姓男子撞飛一層樓高,害他頭部重創死亡,林淵晟被判20年徒刑,人還在監獄,家屬的傷痛,卻難以抹滅。 死者妻子(98.11.30):「我們的台灣大車隊,他打電話給他,他說需要叫車,結果派車來,他竟然派一部死亡列車。」 被害人妻子要求車隊負責,但台灣大車隊認為他們只提供派車,和司機沒有雇傭關係,沒賠償責任,雙方沒有交集,家屬提出1975萬的民事賠償,台北地院法官認為車隊對司機,有選任、指揮監督權,所以必須對被害人的母親、妻女,賠償1048萬,判決出爐,杜姓男子的妻子不願回應,台灣大車隊則是態度保留,話說的保守。 台灣大車隊經理黃偉勳:「在這個案情還有需要釐清的部分,因為畢竟司機是靠行到我們這邊做衛星派遣的部分。」 是否再上訴,台灣大車隊還要研究,這起案例,也突顯運將的行為,和車隊車行很難再做切割。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2ung6.html =========================================== 車隊都可以搞出這玩意了,那私人計程車根本就無法管,講實在的那之後寧可請有信任的車行派車,也不要搭這大車隊的車了,計程車司機都可以邊開車邊抽煙更有邊吃檳榔的,憑什麼當司機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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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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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計程車司機和電台類似於妓女和應召站的關係,司機貪圖電台的
"權力"..(如無線電派車、排班地盤、形象等),而電台賺取司機跑車的 油水...... 今天電台不願賠償理由很簡單,司機算是加盟的,他不能因為司機EQ差 就把個人因素的問題要電台賠償,如同OO食品喊冤說"我只是買原料我也 是受害者"的意思差不多..........電台方面當然不願意賠,他們一年有沒有 賺一千萬還不知道咧...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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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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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但是網拍平台有一定的責任就是在買賣雙方遵從交易平台規則時,若發生糾紛或者詐騙,交易平台有責任維護雙方權益,並提供一定金額的賠償。 因為這基於買賣雙方信任於平台的公平性跟合法性。 現在的經營GPS衛星的車行有些是車行自己的車子,然後聘僱司機 但絕不可能聘僱那麼多司機跟買那多小黃的車子,不然這事業要多大~ 除了必要的行政人員跟管理階層等員工,司機應該都是靠行比較多。 此件事情賠償金額高低先不說 這車行對於靠行司機基本上必須負有一定的責任,因為畢竟客人是從車隊服務電話叫車,基於便利跟招牌的信任,不然街上那麼多計程車,只要在街頭站一會,小黃都會自動停下來。為何要透過電話叫車呢? 而且客人那裡知道派來的是車行本身的司機還是靠行的司機??? 車行想撇開責任都不賠償,恐怕是不太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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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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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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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新聞我感觸很深.....有時候生活中待人接物自覺很好,但 遇到一些敗類時你心中會OS....殺了他我犯法,或者我讓他 殺? 這則新聞我映像很深,那位乘客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只是他 成為法律上的受害者,所以理直氣壯的要求賠償。倘若他沒 死,那司機就是就是受害者了,因為他受了乘客言語暴力、 肢體衝突......否則兩個從未見過的人哪來這麼大仇恨弄到如 此地步? 如果案發當時車內有錄音筆、甚至隱藏攝影機,我相信真相 會比現在更清楚...... 小學我就看過類似事件,欺負人的反遭打傷,加害者變成被 害者,於是滿口道德要求對方賠償.....做賊的喊抓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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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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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就算你忍受變成受害者,也不一定得到公平正義。 再者並非有大仇恨才會殺人 有些人EQ超低,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憤怒殺人或傷害致死都有可能 一樣殺人致死,但法律上的責任卻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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