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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05 14:49)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變態!台北地檢署竟爆發一起法警「性侵」男性受刑人的醜聞。這名法警見一名被處罰義務勞務男子熟睡,竟對該名男子「打手槍」和口交得逞。被害人被性侵得逞後,不但身心受創,每天幾乎都是噩夢連連,不敢自己一人獨處,甚至還使被人從此「陽痿不舉」。上訴法院台北地院判處該名法警須賠償60萬元。 這起罕見地法警「男男」性侵事件,發生在98年4月13日。一名因妨害兵役獲判獲起訴的男子,當時被派往台北地檢署第二辦公室整理環境。當天下午被害人因勞累躺在地上休息,許姓法警見狀竟趁機撫摸他胸部,被害人驚醒因不敢抵抗,只好扭曲身體抗拒。不料許姓法警竟對被害人「打手槍」,甚至還口交性侵得逞。 被害人立即向警方報案,鑑識人員也在許姓法警的口腔驗出有被害人的DNA反應,立即將他停職並依法起訴。這起罕見的男男性侵案,竟然發生在有號稱「天下第一署」的北檢,引起不小的震撼。許姓法警之後也被判處3年5個月的有期徒刑,並且已發監執行。 被害人和母親則於去年向台北地院提出刑事和民事的精神賠償,被害人母親指稱兒子曾性侵後,不但情緒激動,甚至連男性勃起的性功能都出現障礙,需長期心理諮詢和性功能障礙治療,求處1百萬精神賠償。另外案發後遭到其他親友指指點點,導致身心俱疲,也請求1百萬賠償。法院審理後判許男須賠償60萬,全案可上訴。 http://www.nownews.com/2011/12/05/11478-2763738.htm 這強姦女人都被判9年以上 性侵女友妹妹判12年半 5年性侵女兒358次以上,判刑高達3030年,最後合併17年 民宿「小李ㄟ厝」負責人猥褻多名女客被判12年 嗚嗚嗚.......強姦男人只判3年5個月..... 抗議呀!!!男女不平等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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