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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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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交通部已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胎紋深淺納入定檢及路檢強制檢驗項目,明年元旦起汽車胎紋若不足一.六公釐(○.一六公分),經檢驗不合格,車主必須在一個月內換胎複驗,否則將被吊扣車牌;機車部分暫不納入規範。
可注意磨耗指示點 機車暫不規範 交通部路政司官員說,輪胎胎紋深度不足,將降低輪胎與路面摩擦力,影響性能並增加燃料消耗量,且雨天行駛胎紋太淺,輪胎將失去排水防滑作用,並發生「水漂」現象,高速行駛更添危險,大型車輛若因此失控恐危及其他車輛。 高公局統計發現,民國九十八到一○一年間,國道共發生一六一三件車輪脫落或爆胎事故,造成三十七人死亡、七四四人受傷,其中單單去年就造成四一一件事故、二○三人死傷,部分肇事大型車輛是用再生胎,但也有部分小型車或小貨車是因為胎紋過淺釀禍。 路政司官員表示,全台有六七○萬輛各式汽車,依車種和車齡有不同定期檢驗時間,比如小客車領牌五年內不用定檢,但十年以上每年兩次定檢,僅檢驗輪胎滑度並不測胎紋,唯有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時,路邊被攔查發現胎紋不足一.六公釐才會依法裁罰。 路政司監理科長趙晉緯說,各式汽車輪胎都已有標示胎面磨耗指示點,此點出現代表胎紋深度不足一.六公釐應更換輪胎。 監理科說,明年元旦起車輛定檢時,如果胎紋檢驗不合格,車主必須在一個月內換胎複驗,若複驗仍不合格,將依規定吊扣車牌,警方臨檢時也會檢查胎紋,未達標準將被吊扣車牌,重新申請要多花六百元。 來自:http://tw.news.yahoo.com/%E6%B1%BD%E...221046335.html ============================== 我搞不懂現在交通部為何不跟民間修車廠合作,車主只要把愛車開到指定維修場更換輪胎,就可以買到低於市價但抓地力還可以的便宜輪胎,而且機車也是一樣要定檢,馬路上看到一堆輪胎已經磨平還在跑的機車,重點是有些機車輪胎只是耐磨但毫無抓地力可言,都沒有辦法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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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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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胎紋深度1.6mm..........這是教科書上的極限值,不是安全值!
實際上只要胎紋磨耗就會對車輛輪胎排水效率造成影響, 當達到1.6mm時輪胎就無法有效排水了,車輛行駛在溼地 時會產生水飄現象而失去抓地力,進而喪失操控能力導致 打滑失控....... 1.6mm是一定得換,越接近1.6mm風險越高...........雨 季行車胎紋深度越深越好,冬季少下雨的地區則還好...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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