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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泊志、簡銘柱╱宜蘭報導】花蓮一名五旬婦人高齡產子,未料孩子五月大時夭折,婦人擔心求子心切的丈夫受不了刺激,謊稱孩子已託親友照料,私下卻到處尋覓「亡兒替身」。上周她在宜蘭相中一名六月大男嬰,承諾每月給一萬元,要求男嬰父母出讓遭拒,她竟設局偷抱走孩子,警方前晚找回男嬰,婦人丈夫不解問她為何要偷,她哭說:「我只是想擁有我們的孩子啊!」
林女鄰居聽聞她偷抱別人孩子,驚訝不已。王文傑攝 月付萬元買嬰遭拒 強行抱走男嬰的林梅香與現任丈夫蘇建三(均五十歲)都是再婚,前一段婚姻雖各自有小孩,但孩子長大沒陪在身旁,今年初林婦產下男嬰,卻在五月大時染病夭折,因丈夫喜愛小孩,遲未告知噩耗,反而謊稱孩子平安出院已託親友照料,私下則到處打聽是否有嬰兒要出養。 警方說,林女上月底到宜蘭南澳訪友,在商店遇到陳姓夫妻,見其六個月大的男嬰白胖可愛,當場提議出養,還開出每月給一萬元家用、每周帶回家相聚的條件,但陳姓夫婦拒絕。林女仍不死心,上周五見陳女要外出辦事,熱心載送,並邀飲酒作樂,趁陳女酒醉時抱走男嬰;但陳女指控她是吃了林女給的不明藥丸才失去意識。 偷嬰可處7年徒刑 陳女昨告訴《蘋果》,林女帶走兒子時恰巧被鄰居看見,她和先生致電央求林女歸還孩子,林女謊稱沒看到小孩,夫婦倆後來還向林女下跪懇求,但林女仍稱不知情,直到警方調閱監視畫面,並拿出林女寄給丈夫的LINE對話,得知她已將男嬰送回老家,才戳穿林女謊言,痛罵:「這女人太壞了!」 警方前天至花蓮光復鄉,在林女住處尋獲男嬰,其夫質疑:「這不是我的小孩嗎?」還不斷LINE訊息給妻子:「到底發生什麼事了?」警方告知真相後才依依不捨將男嬰交給警方。警方說林女未經同意抱走男嬰,已依略誘罪送辦,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建議擔任寄養家庭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前理事長李茂盛表示,婦女五十歲後卵子老化,無論是自然受孕或試管嬰兒的成功機率僅百分之一,高齡懷孕只能借卵受孕。新北市社會局則建議可藉由出養或擔任寄養家庭來照顧孩子,但兩者須經專業團體的評估才能取得資格。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0908/36072000/ ================================= 為什麼一定要有小孩?就算想要有小孩可以用認養方式啊!而且這位婦人丈夫不覺得很怪,太太沒懷孕怎麼會有小孩??不會懷疑這小孩是誰的嗎???這新聞有網友說得很對 這就是台灣的生育觀點極差? 明明知道一般女性過30歲左右,子宫壁變厚無法【受精】。 偏偏男性的【傳宗接代】論點依然守舊…受苦的是30歲以上的末婚熟女以及失婚女性必須去打【排卵針】?這是錯誤的身(生)心裡理觀點。 【人】乃動物也,演化進化之過程中,不變的是自然生理永遠不變,若你愛她?尊重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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