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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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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張文川、吳昇儒/台北報導〕前空軍上尉蔣福仲出賣軍事機密給中共,被判無期徒刑定讞,一位曾承審過共諜案的最高法院法官指出,軍人不知為何而戰、為誰而戰,國家為何會搞成這樣?為政者應負起造成軍人逐漸喪失忠誠武德的責任。
這位法官指出,他曾承審的共諜案,被告竟然答辯「中國不是我們的敵人」,足見這名軍人已完全喪失敵我意識,「每年舉辦漢光和一堆演習,哪一次的假想敵不是中國?我們的敵國就只有一千零一個,就是中國。」 他認為,中國制定反分裂法,還修改國家安全法要將主張國土分裂、台獨的思想犯判刑,中國始終未宣示放棄對台動武,一千多顆飛彈對準台灣,顯見中國仍是與我國武力對峙的敵人,「每次抓到間諜,幾乎清一色都是被中國收買」,民間的產業間諜掏空我企業智慧前往中國也很嚴重,政府應該設法避免、防範共諜,強化軍人敵我意識,不能只是消極地抓到一個、才判一個。 陸海空軍刑法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敵人」 台北律師公會前理事長黃瑞明指出,陸海空軍刑法已明確定義「敵人」,就是「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的國家或團體」,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我國的主權,且對我國領土有野心,當然是敵人,中國始終沒有放棄侵犯我國,所以他支持最高法院依陸海空軍刑法的規定判處蔣福仲、袁曉風無期徒刑。 蔣、袁兩案被判無期徒刑,是否有機會成為判例?黃瑞明說,判例是經過法官會議選擇出來的案例,但主要是針對法律條文解釋有不清楚的地方才會做出「判例」,軍刑法的敵人定義明確清晰,這兩個案例只算是對類似案件「有參考價值的判決」,不致做成判例。 來自: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89204 ============================ 以前我二技時候學校教官就在說反正我們遲早會統一,遲早會穿上解放軍的制服,這是真的 不是我在胡扯只是我看我以前畢業母校網站上面當時的教官現在都沒有在學校任職不知道 是退伍了還是轉到其他學校服務或是回部隊服務了這我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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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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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他曾承審的共諜案,被告竟然答辯「中國不是我們的敵人」,足見這名軍人已完全喪失敵我意識
很好笑的話 法官也把這種答辯當一回事 可見這位法官也很好騙 時下新聞不難見 問到:年輕犯罪者為何這麼做? 答:因為好玩 這以心裡學來說只是推託之詞,怎麼會有稍有知識者 會真的相信 就算 為政者應負責 但以大環境來說 誰沒責任 現在台灣很久沒戰爭,全球軍隊甚至把救災列為任務 為何而戰 COP的膝蓋都可答的出來:保家衛國、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會出賣國家不是錢就是色 一個公然說出 你是我的巧克力 與 胡亂進升將官 加上軍人社會地位人人喊貶的 軍隊 只能開會檢討 不難理解會一直墮落 如何提升職業軍人社會地位進而提升榮譽感 是大環境的問題 就算是法官也躲不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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