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 |
列管會員
![]() ![]() |
![]() 【陳宏瑞╱高雄報導】兩名男大學生跑到國小上廁所,一邊上大號一邊抽菸,把菸頭丟進垃圾桶,不料引發火災,整間廁所付之一炬,警方調閱監視畫面鎖定兩人,到案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還可能面臨校方160萬元的民事求償。
亂丟菸頭肇禍 警方調查,去年11月17日晚上7時許,黃姓(19歲)、陳姓(20歲)男大生到茄萣區成功國小閒晃,黃男突內急,跑到廁所上大號,邊上邊抽菸,抽完後就順手把未完全弄熄的菸頭丟進垃圾桶,卻引發火警,陳趕緊通報119,警、消趕到,花了快半個小時才將火勢撲滅,整間廁所全毀,損失約160萬元。 警消原以為是電線走火,消防局火災鑑識小組調查後,懷疑是人為縱火;警方調閱學校監視畫面後,見到火災前黃、陳兩人在廁所附近出現,嘴上都叼著菸,初步約談時兩人都否認。 警方發現,兩人到成功國小疑似是找陳男的女朋友,陳的女友在警方詢問時,坦承黃、陳兩人在LINE上有提到「國小那個火災是我們搞的」、「我們不是故意的」等。兩人才坦承犯案,強調是不小心引起的,警方除將兩人函送,學校也將向兩人提起160萬元的民事賠償。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0620/36619920/ ========================== 前幾天有一則新聞是說有一個媽媽帶小朋友去便利商店,結果小朋友想要上廁所但廁所裡面 有人,小朋友憋不住這嬤嬤只好拿廁所旁邊的垃圾桶讓小朋友就地上廁所,結果搞得旁邊用 餐的客人很火大,我個人很不喜歡憋因為很簡單每個人都有內急都會想要去上廁所,特別是 當你喝很多水想要上廁所或剛好要拉肚子的時候那更是憋不住,所以我個人要上廁所時除非 是沒有公用廁所或剛好沒有帶衛生紙才回家上或找便利商店借用廁所,否則我都是想要上廁 所時都是去找便利商店借用廁所或公用廁所盡快解決這內急 |
![]() |
送花文章: 569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