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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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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08/09/20 19:33 游皓婷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的病情,似乎讓台大這座白色巨塔掀起風暴;今天就有台大醫師投書媒體,說自己當醫生,實在想不通到底有什麼病是平常血拚、上館子沒事,上法庭就可能有生命危險,要提醒台大,對每一個病患該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尤其不能袒護權貴。 台大雲林分院精神部主治陳興正:「不會因為你的性別、年齡、身分、地位、種族之疾病條件不同,而有差別待遇。」記者:「這就是一視同仁。」陳興正:「對。」 站在台大醫院的倫理牆前,點醒台大醫院該堅持醫格;他,是台大醫院雲林分院精神部主治醫師-陳興正,身為教育部首屆醫學倫理獎得主,順利拿公費去英國唸書的他,這回面對扁嫂風暴席捲台大,決定繼續站出來「當烏鴉」。 台大雲林分院精神部主治陳興正:「我說台大喔,就是嘴巴上,比方說『倫理牆』很多漂亮話很會講,但是實際上真的遇到事情的時候,就是沒有骨氣,做事沒有一個標準,沒有一個原則。」 敲響醒鐘,陳興正更投書媒體,他認為,作為一個醫生,實在不知道得哪種病,當初逛街血拼,炒股票、喬官位,把海外資金乾坤大挪移,統統沒問題,精力旺盛;如今碰上要開庭,就自稱氣若游絲,面對壓力更可能有生命危險。 台大醫師不該對一般病人不耐煩,對達官貴人十分體貼,忘了對生命該不分性別、年齡、身分、地位,必須一視同仁。 陳興正:「很多人怕東怕西的,就是該說的話不敢講,一個簡單的觀念,大家都同意,但是就是沒有人敢講,所以我覺得它不是一個台大的問題,可能是台灣文化本身的一個問題。」 首屈一指的百年醫學重鎮,扯上謎樣的前第一夫人病情跟司法天平,似乎讓台灣版的白色巨塔,在該與不該之間,再起風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0/8/169ro.html 這不是台大的問題而已...更是整個台灣的問題 吳淑珍有沒罪那是另一回事 怎可能有人可以以生命有危險而37次拒上法庭的呢 真的是將法院的顏面掃地 台大醫院的信譽破產 這就是愛台灣嗎??這就是所謂的台灣第一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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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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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司法審判... 人民就已經審判出局... 有沒有罪.. 不是你我可以定奪的... 他們一家子的涉案程度.. 還需要司法來審核... 而人們卻早就不耐煩的 口諸筆伐.. 激動而且 自動加罪證..好像人人都是親眼所見一樣 對了.. 你已經涉及公然侮辱罪了.. 雖然別人不會告你.. 不過還是適可而止的好... 而論壇也有論壇的規定... 也請尊重一下... 對一個人最基本的尊重還是需要的... 除非法律已經判他罪.. 除非你在私下說的沒人管你 ====================================================== 一個人用相同的理由 來拒絕出庭達17之多.. 我認為是很可惡的事... 這個可惡不止來自於她本身.. 還有律師.. 及相關人等的掩護 而台灣的司法.. 真的沒有方法可以抗告 被告人拒絕出庭嗎?.. 真的沒有我會很失望 貪污罪其實是很重的.. 重的是 一個人的名譽完全掃地... 除非該人沒有自尊.. 從以前到現在... 台灣不知有多少政治人物 皆因貪污罪而丟官... 但是 台灣人永遠學不會一件事... 榮譽是政治的生命... 因為 有太多因貪污被起訴的人... 結果還可以讓自己的 妻兒出來參選.. 而且還會選上 不知 該說台灣人太笨... 他們貪著你的錢財.. 而你又心甘情願把票再投給他.. 其實.. 我很討厭所謂的政治世家... 那種世襲.. 不就像以前君主的世襲制度嗎?.. 只是因為 老爸有人脈... 難道他的兒女 就一定對地方有利.. 不見得吧.... 想想... 台灣還真的可憐... 有了民主.. 卻失去更多..... 一個涉及貪污卻永不認錯的總統... 還有現在這個.. 走在人民後方的總統..(什麼都慢一步.. 加點油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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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微風驟然已遠離,笑容仍中引輕狂 可以有理走遍天下.. 但不能挾理以待人 以理來攻擊別人.. 有理也變成無理... ======================= 微風輕狂 個人創作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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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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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在台灣用一紙診斷書可以連續請假一年多的,應該只有這位吳淑珍女士了 他有沒有罪我是沒權利判定,但是他的特權是全台灣長眼睛的應該就有看見呀 如果我在法院也可以用醫師診斷書請假請個三五年,那我當然沒資格講話 如果我每年都乖乖繳稅,連紅綠燈都不敢亂闖,然後有人可以講別人勾結阿共,官司敗訴也可以不理法官判決,那我尊重這種「人」不是把自己當豬嗎,雖然我現在已經是三等賤民,沒錢沒權沒專業,可是還是有把自己當人類的呀老大 對於別人的話我當然會口下留德,基本道德我還是有的啦,老師教的我不敢忘的。不過遇到這樣的事情很難把持的住,畢竟這家人帶給台灣的傷害不會比大陸毒奶粉還少吧,就算法律上沒有犯罪,這八年來的惡行惡狀,造成道德淪喪,社會不公,難道都是台灣人自己鬼迷心竅,自己不要工作,自己不要社會福利,自己不要兒女養反倒自己扛起養孫子的責任? 唉唉,越講越激動了,沒錯,我就是恨陳水扁,因為我沒錢沒勢,沒有幾億可以留給小孩,沒有錢讓他唸好大學,更沒有辦法幫他長大安插一個好工作,以後他可能還要去大陸當台傭,一想到這我就很難過,我知道很多家庭都很吃緊,我們家不是唯一,但還是氣。我不怪陳水扁難道還要怪我自己嗎?我是誰啊我 抱歉,我知道我怨氣很重,因為最近很不順,請原諒我無法克制歇斯底里 此帖於 2008-09-23 11:35 AM 被 eln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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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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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上太多無法改進的弊命.. 更是一個大問題... 陳水扁的貪污案.. 並不是在於他的完全沒建樹.. 而是他及他家人的私德偏差.. 世界的經濟...普遍都不怎麼好... 即使是馬總統上任來.. 積極向大陸招手.. 對於經濟也沒什麼大幫助... 我個人最基本的觀念.. 就是尊重... 我尊重還未被司法審判的人.. 都是無罪.. 雖然有些人有明顯事證.. 但事證都是媒體給的.. 媒體還會造假.. 你相信誰... 我之前有說... 以一張診斷書可以連續17次拒絕出庭..那是可惡... 可惡的還不只是她.. 還有她周遭的人.. 給于協助..意見的人... (律師要賺錢..也是) 不過.. 由此可見.. 如果一個人心裡沒有鬼.. 她也就不必故意規避..沒錯吧.. 台灣的問題.. 不止在於總統.. 還有藍綠的對立... 這點不可以說是人民的問題... 會造成對立點.. 基本上就是政黨政治的不成熟.. 以台灣來說.. 走政黨政治只是極端 個人的看法.. 完全被人忽略.. 而有好的見解.. 反而因為立場的不同而遭擱置... 台灣還有一個大問題.. 就是沒有榮譽感... 更難聽的就是沒有羞恥心... 貪污的不認為自己有錯... 做錯事的拿下屬來頂罪.. 完全不懂什麼叫責任.. 也不知道.. 什麼該負責...只懂得閃和逃... 台灣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大家太過於重視政治.. 每天被媒體及政黨耍弄著 不覺得自己很傻嗎?.. 我可以了解你的激動與憤怒... 但是.. 何必讓這些事來影響你的個人情緒... 今天.. 你總要過自己的生活.. 為自己及所愛的人打拼... 過自己的日子... 為自己負責... 減少負面的情緒.. 才會偷快... 戲演的差... 收視不好... 總有落幕下檔的一天... 就期待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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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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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再看看另一主題,林義雄舉日本為例,高官被踢爆有任何貪污事件,還沒進入司法就下台甚至切腹自殺 難道我們對當總統的人道德要求只有最低標準"法律層面"?難怪台灣政客們可以不知恥到這種地步? 美國前總統尼克森水門案也是未審先判,早早下台也沒經任何司法程序就特赦他,美國人心中到現在還是判他有罪,因此歷次民調他是史上最低的一位 另一前總統柯林頓性醜聞案,只因"說謊",差點被國會彈劾下台 台灣的陳水扁,未審先判?請問他自己承認有海外帳戶,即使將來沒法證明錢來源是非法所得,涉嫌逃漏稅已是鐵一般的事實! 我再請問,如果美國總統或日本首相在任內被查出公然逃稅,您認為他們的下場會如何? 我只希望如前台北市勞工局長鄭村棋所言,一般老百姓當然要講求證據,對有權有勢政治人物要用高道德標準,還要未審先判,要他自己出來澄清,這樣才不敢作怪!如果陳水扁是清白的,只要做一個簡單動作,就是相關當事人簽個名授權檢方海外查帳,一來不用浪費大量司法資源,二來早早為自己洗脫貪污之名,為什麼不做? ps:在西方民主社會大家的知識水準較高,掌權的人在位時疑似做了什麼狗屁倒灶的事,證據不易顯示或找出來,從洗錢案發展至今看到種種的事情出現中間可能有真有假,如果還有一點頭腦的人,您會認同甚至相信陳水扁的鬼話?套用美國對政治人物的一句話"reasonable doubt"(合理懷疑) 此帖於 2008-09-23 02:01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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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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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您說的沒有錯.. 高道德標準.. 所以.. 陳水扁的民調就等於人民對他的一種審判了 但是 台灣是有司法制度的.. 在任何人未經判決.. 那個人就等同無罪..只是涉嫌 水門案.. 尼克森 使用特赦.. 所以他是無罪的.. 既然他無罪..你就不能在公共場合說他是罪犯..否則你就犯了罪... 人們雖然私下都知道 他是有罪的.. 但是法律判決他無罪我就只能尊重.... 這是我的論點... 也是基本.. 至於我們私下喜歡說他是個什麼像的人.. 那是私下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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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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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媒體及公眾是否有用"有罪無罪"來指控他?習慣上官員涉嫌犯案,幾乎都用哪個是什麼案報導如陳水扁"洗錢案",這種論調是否構成未審先判? 樓上的大大用了主觀的語言"土匪"來形容,請問他會構成犯法嗎?哪怕陳水扁看到提告"公然侮辱或誹謗",此為告訴乃論, 也要看檢方認知是否構成起訴或不起訴,最後法官心證,當事人提出辯解媒體報導陳家有三個案件合理懷疑土匪之說是有所本,實務上誹謗罪不一定會輸 因此,大大您說"既然他無罪..你就不能在公共場合說他是罪犯..否則你就犯了罪..."這句話針對樓上大大的論點顯然不適用,因為法院還沒判陳水扁有沒有罪,土匪一詞是否就是指控陳水扁一家有罪?基本上是有待相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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