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1 |
長老會員
![]() ![]() ![]() ![]() |
![]() 檢察總長黃世銘指揮「特偵四班」昨天交出第一張成績單,查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及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在前立委何智輝相關案件中涉嫌貪瀆,都移送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
檢調昨天兵分卅四路大搜索,拘提傳訊廿人到案。辦案人員監控何智輝昨天凌晨一點多應酬結束返家,但清晨五點半按鈴進門搜索,何智輝不見蹤影,但檢調早已限制出境。 昨天有五位司法官被搜索,其中僅法官林明俊未被約談,有兩位法官原本上午還要開庭,臨時取消庭期,打官司的人到法庭不知道承審法官自己涉貪瀆被傳拘。這是最高檢執行司法官涉貪瀆的「正己專案」,歷年來最大規模偵辦行動。 黃世銘在最高檢察署擔任檢察官督導正己專案時,發現何智輝涉及國華人壽超貸案、銅鑼科學園區徵收弊案,為擺平官司,在二審及更一審涉嫌行賄法官。黃世銘將全案交由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和特偵組聯手調查,監控時間超過兩年。 據調查,何智輝案一審被重判十九年,二審將貪汙部分改判十四年,背信部分均改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受命法官是林明俊。更一審將貪汙部分也逆轉改判無罪,審判長是陳榮和、受命法官是李春地。 檢調蒐證過程,發現有跟何智輝關係良好的司法官居中牽線,讓承審法官有機可趁,行賄均以現金給付,不留下任何資金流動紀錄。辦案人員根據監聽、長期蒐證照片等事證,前天向法院聲請卅四張搜索票,全數獲准。 昨天清晨五點半,檢調在台北、苗栗等地同步搜索,被拘提、傳喚的司法官大都在睡夢中被叫醒;由於搜索的地點包括高院,黃世銘也事先告知司法院長賴英照及高院院長黃水通,搜索行動至上午十點半結束。 儘管涉案被告是司法官,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玲玉昨天要求一視同仁,無須給予禮遇,移送複訊時和其他被告一樣,從北檢大門進入,再由法警安排到偵訊室候訊。昨天同案被聲押的被告,還有何智輝的秘書謝燕貞和蔡光治的紅粉知己黃賴瑞珍。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723495.shtml 哀 我們的司法體制果然都很有問題 一大堆司法判例都讓人覺得很神奇 沒想到現在被查出有涉貪 |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
![]() |
送花文章: 37553,
![]() |
![]() |
#2 (permalink) |
註冊會員
![]() |
![]() 新任檢察總長上台果然敢打老虎,如果,之前哪位很聰明的總長還在,相信不會動這個案子
我們建議把過去一審重判,二,三審無罪的通通挖出來查一查,可能都有問題 從新聞報導幾位都是高院法官,難怪過去土城王的四大弊案輸了一審覺得沒關係,認為關鍵決勝在二審,今天我們才恍然大悟 很早以前看過司法記者評論,地院法官大多還保有年青熱血正義,因此,會認真審理及該重判還是會重判,可是,升到高院法官已經熬了相當歲月,哪顆正義之心早就消逝,再升到最高法院法官,更是變成"老油條"...二,三審法官要收買就得看能否牽線 下面東森的報導,還有其他的案件都是上述幾位司法官幹的好事,難怪哪麼容易脫罪? 何智輝銅鑼案更1審獲判無罪 4司法官涉嫌收賄 ..... 何智輝銅鑼案更一審無罪,承審合議庭的審判長與受命法官,分別是陳榮和與李春地。李春地曾任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兼發言人,審理過華隆案、宋七力案。民國89年李春地擔任庭長時,曾裁定收押拉法葉案涉案的前海軍中將雷學明等人。一審遭判刑7年的宋七力,二審獲判無罪,二審受命法官就是李春地。 而陳榮和在高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台開案時,擔任陪席法官;曾在前高院法官羅紀雄收賄案更四審時,擔任審判長,當時羅紀雄獲判無罪。此外,宋七力更一審獲判無罪,陳榮和也是合議庭成員。 另位涉案法官林明俊,民國90年時捲入司法官不當接受台鳳炒股案當事人招待的風紀案,曾被移送監察院調查。而太電案被告胡洪九民國94年獲天價1.5億交保,當時駁回檢方抗告的合議庭陪席法官是蔡光治。邱茂榮則是李春地的同學,曾偵辦北市捷運局員工涉嫌浮報及收取回扣案、台北縣林口鄉農會賄選案、皇家高球場弊案。這次負責辦法官貪瀆案的特偵檢察官郭永發,當年還是邱茂榮的部屬。 http://www.nownews.com/2010/07/14/91-2625481.htm |
![]() |
送花文章: 204,
![]() |
![]() |
#4 (permalink) |
管理員
![]() ![]() |
![]() 說不定連馬英九特別費案也是有問題 ...
陳水扁的案子也是有問題 ... 不是花錢買無罪 ... 或是花錢買某某人有罪 ... |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
|
![]() |
送花文章: 37855,
![]() |
![]() |
#6 (permalink) |
註冊會員
![]() |
![]() 我們認為只有判無罪是花錢消災的機會比較大
時代不同,沒做的事要整對方?花錢買檢方起訴,再花錢買三審法官判有罪,難度很高 何況,沒做的事要法官硬來判有罪,裁決書恐怕要寫得很漂亮,不怕人權團體跑出來?我想花錢買某人有罪不太可能 看了不少分析,原來不斷發回更審是很有學問,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就算最高法院法官收了錢,他發回也不算"對價關係",總有一次發到"自己人"審理,然後就..等豬腳麵線 可是找理由判無罪,相對比較容易(就像球賽打假球,輸球容易贏球難的道理) 昨天有節目把判無罪的判決書找出來,其中的理由~ 原來法官認為被告前立委也是商人,與被指控收賄的廠商有金錢往來是很"正常" 另外,被告為前立委,向政府官員質詢或施壓也是很"正常".... |
![]() |
送花文章: 204,
![]() |
![]() |
#8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 |
![]()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前立委何智輝涉貪案,爆發司法官集體貪瀆事件,震驚社會。何智輝透過可靠的人脈,運用雙軌、單線行賄,綿密的銀彈攻勢攻破了法院的高牆。
何智輝如何行賄?法官如何收黑錢?本報記者透過多方採訪,重現何智輝買通法官,從有期徒刑十九年改判無罪的驚人情節,讓讀者一探中華民國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幕。 何智輝雙軌單線行賄模式。 一審十九年重刑、二審十四年,更一審竟然無罪,何智輝怎麼辦到的? 何智輝採用雙軌單線,透過中間人至少行賄司法官八百萬元,而收賄的法官互不聯絡。檢調跟監蒐證近三年,收賄的高院法官最後栽在高院附近博愛特區的路口監視器,被拍到收賄的關鍵場景。 何智輝與高院法官蔡光治是多年好友,何智輝的秘書謝燕貞和蔡光治的女友黃賴瑞珍更是廿多年前幼教工作的同事;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邱茂榮則因曾在苗栗地檢署做過主任檢察官,與當過苗栗縣長的何智輝早已熟識。何於是運用兩個女人當白手套,再利用司法官之間同學、同事情誼,各自對承審法官行賄。 何智輝行賄高院審判長陳榮和,都透過謝燕貞與黃賴瑞珍聯絡、轉達給蔡光治,蔡又再利用與陳榮和、林明俊是高院同事關係,關說行賄。 對蔡光治「土雞」準備好了 何智輝服務處/前立委何智輝服務處兼住處,昨天鐵門緊閉,這裡也是交付「土雞」的地點。 記者黃瑞典/攝影 今年客家桐花季時,何智輝與謝燕貞邀蔡光治及黃賴瑞珍到苗栗共遊聚餐,蔡光治隨口說「土雞很好吃」,何智輝表示,「下次再送你一隻」;在高院更一審五月十二日判決何智輝無罪後,五月二十四日,何就透過謝燕貞邀約黃賴瑞珍到苗栗競選總部,「你上次要的土雞,幫你準備好了」。 黃賴瑞珍進去競選總部時,手上只有一個小提袋,她出來時,多拎了一個黑色紙袋,裏面裝的就是賄款,「土雞變賄款」。 除了苗栗競選總部,何智輝多次開著高級休旅車到北一女大門口,與蔡光治相約見面,何在車內交付紙袋給蔡。有一次蔡拿到紙袋後,直接到高院辦公室將紙袋轉交給滿頭白髮的「白毛」陳榮和,紙袋內裝現金一百萬元。 北一女大門口/何智輝就在司法大廈斜對面的北一女校門口,交付賄款給高院法官蔡光治,由蔡再轉交給法官陳榮和。 記者陳正興/攝影 誇張的是,何智輝及謝燕貞有時竟把車子直接開進司法院停車場,等待蔡光治等人上車,何有次就公然在停車場交付賄款,司法院停車場變成被告行賄法官的場所。 何智輝與蔡光治都有共同的律師友人,何如果想要探詢出庭答辯的策略,蔡就會要何前往這名律師的事務所面商;檢調因而懷疑該事務所也是行賄地點,目前仍在清查該律師有無居中牽線。 看陳榮和 迷戀髮廊老闆娘 審判長陳榮和與一位髮廊老闆娘魏清華交往,由於魏女熟悉房地產炒作,陳經常資助魏女炒樓,前陣子房價飆漲時,魏女賺進上百萬元。檢調清查帳戶發現,陳榮和股票「玩得很大」,他向何智輝收賄後,擔心現金存入帳戶遭調查,都借用親友帳戶買賣股票,前不久股價慘跌時,他一天賠掉三百萬元,比他當法官一年的薪水還多。 陳榮和迷上魏清華,只要她提出需求,陳幾乎有求必應;例如魏女月前到大陸旅遊,所有花費都是陳埋單。檢調懷疑魏女也可能是陳的白手套,前天搜索約談她到案,但她否認幫忙行賄,訊後准回。 對李春地 透過板檢邱茂榮 中山堂停車場/檢察官邱茂榮在中山堂地下停車場交賄款給法官李春地。 記者陳正興/攝影 何智輝並不認識高院受命法官李春地,但他透過板檢主任檢察官邱茂榮和李春地是司法官訓練所廿一期同學關係,由邱邀李到台北市中山堂地下停車場會面,分前金後謝兩次交付賄款三百五十萬元給李,但李春地辯稱只是和邱茂榮到中山堂附近喝咖啡,雖然邱有替何智輝請託官司,但被他拒絕。 檢調查證,中山堂地下停車場的監視器,清楚拍到李春地和邱茂榮會面,李空手進去,出來時手拿紙袋。 高院法官林明俊是在九十七年七月三十日改判何智輝背信罪六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檢調監聽發現,何智輝透過蔡光治,在九十七年八月十二日交付二百五十萬元給林明俊,但前天檢調大搜索時,因案發時間已久,未在林的辦公室搜到疑似證物,而未約談林。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725982.shtml 這篇寫得比較詳細一點 至於是否真實 就參考參考囉 |
![]() |
送花文章: 37553,
![]() |
![]() |
#11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特偵組的專案小組花了3年蒐證,相信跟一般檢察官衝績效草草起訴之案件不同,特偵組敢辦自已人,表示這收賄司法官已經無法無天,否則官官相護又是自己人的狀況之下,要辦司法官,大概是難上加難。
只是這案子主角卻一樣人間蒸發了~~ 被做掉了?還跑掉了? 每次落跑的「大尾」如伍澤元、劉松藩、王玉雲、朱安雄等..總是在檢調監控之下..落跑成功 要說原因..肯定跟無間道裡面的劇情一樣..檢調裡面有內鬼~ 再來自己人審自己人...但主導的兇手卻落跑了... 最怕的就是... 弄到最後搞不好..因找不到兇手對質..對價關係不明確..罪證不足..或者程序錯誤..最後結果是各位法官辛苦了..吃碗豬腳麵線吧~ ![]() ![]() 這情況不是不可能 補充一個案例: 台北地方法院的前法官許聰元被控收受股市大作手「美濃吳」吳京遂百萬元賄款,審理超過了十五年,今﹝九十九﹞年四月,台灣高等法院「更十審」宣判,以「更六審」判無罪,本案初審時依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許大法官七年半重罪!高院的刑事庭以認定判決無誤,維持原判!詎料,「更五審」時來個大逆轉,竟然認定同案被告「白手套」陳順隆的說詞前後不一,以罪證不足而改判無罪。 本案再經「更六審」、「更七審」均維持無罪的判決!但「更八審」、「更九審」又改判許某有期徒刑七年二月重罪! 九十八年「更十審」審理時,細心的法官戴顯微鏡在高可盈尺的卷宗裡,赫然發現本案在「更六審」改判無罪後,檢察官在收到判決正本的收文簿上,雖然蓋的是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可是判決正本早在那年六月九日即送達檢察官辦公室。 刑事庭認定,「更六審」的公訴檢察官,在那年六月九日沒有公差或請假,且在十三日就向高院調卷,明顯的違法!結果造成本案審了七年才發現「上訴過期」改判無罪!高檢署檢察官雖提出抗告,但可能無力回天!眼睜睜看著一位涉貪的法官逃過一「劫」! 資料來源:http://www.99ch.com.tw/news-detail.a...=1&doc_id=8681 PS:這網站所寫的司法案例亂象..比司改會網頁寫的一些官樣文章..有趣多了.. 此帖於 2010-07-16 01:52 AM 被 fishiii 編輯. |
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
|
![]() |
送花文章: 7076,
![]() |
![]() |
#12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
![]() 引用:
因為不管發回高院更審或從一審上訴二審,高院以示公正,合議庭經由抽籤組成,高院並非每位法官都可收買,就得看運氣,不斷更審之妙用,總有機會遇到"可以打點的自己人"(也許比列之高會嚇死人,不然,何智輝真的運氣不錯,一次更審就遇到"貴人"?) 萬一運氣差到極點,更來更去都遇不到貴人怎辦?就像上面最後由檢察官出馬弄個"上訴超過法定期限",整個案件就憑空消失,檢方不得再議,所有被告馬上回家吃豬腳麵線 最有名的是景文高中弊案,二十幾位被告,還有前教育部次長,一審大部分判重刑,怎料二審上訴期限過,承辦檢察官以太忙且卷宗太多來不及整理,白白錯過了上訴期,令弊案全體被告無罪開釋,這票被告可稱史上最幸運之人,別人還要玩更審更來更去找出路,景文高中案件還沒到二審階段就結束,總之,對所有被告而言簡直"爽死了" 直得注意的是,搞砸了的檢察官是位號稱改革派的人士,也是檢改會成員,常上政論節目,因支持陳水扁替他站台被申誡.. 這位仁兄不是菜鳥,如此離譜的技術性終結了一個大弊案,可見背後得到的比失去的多更多才甘願這樣做 即使被監院糾正或彈劾,反正老神在在不至於被免職,而且年紀又未到退休年齡,現在被調到負責處理執行發監的職務 我們很討厭哪些只會沽名釣譽的法務部長如王青峰之流,上台只會搞些有的沒有,為什麼從不去修漏洞?不止一次有檢察官用上訴期限的bug,修正一下有哪麼難嗎? 還有一點,檢方會裡應外合配合,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只要有一次判無罪,檢方有內應的就偷偷的不上訴,案件就可定讞 下面在維基資料顥示,判無罪的法官正是現在收押的其中二人,我們很納悶為何更審判無罪檢方沒有再上訴? 2008年8月對於宋七力高等法院更二審之無罪判決,高檢署檢察官並未提起上訴,宋七力無罪定讞。 |
|
![]() |
送花文章: 204,
![]() |
![]() |
#13 (permalink) |
註冊會員
![]() |
![]() 補充一下,對於分身案的疑問除了是被收押的法官經手,問題在高檢署為何不上訴?
過去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一,二審判無罪,馬的律師希望檢方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如果,沒有新事證就不要上訴三審,我記得當時檢方的回應是一切依慣例,即上訴到最高法院由他們定讞才算真正走完三審程序 另外,聯電曹老闆的和艦案,同樣是一,二審皆判無罪,曹老闆也認檢方沒必要再上訴最高法院,可是檢方以過去曾有一,二審判無罪,三審逆轉判有罪,因此,上訴有其必要性 曹老闆的問題,他本人認為是當初不配合政府的政策被整肅起訴,後來就變成與檢方的私人恩怨,可能大老闆氣焰太囂張,故意上訴來整一下他... 我們好奇是,如果,以馬的特別費和曹老闆的案件,宋分身在一,二審都判有罪,只在更一審判無罪,高檢署就完全棄守不上訴,豈不自相矛盾? 過去的確有不少二審因檢方不再上訴而令刑案定讞的例子,為何沒人出來解釋一下理由? 由此可知,台灣玩弄司法的關鍵在二審(即高等法院),過去幾乎沒聽過社會重大關注的刑案,一審重判,二審馬上判無罪(這樣太明目張膽),都是經過一段時間更審後...慢慢處理掉 土城王的女婿內線炒股案拖了幾年?他可能運氣差了一點,一審,二審判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現在還在更審洪流中等待找尋出路,高院現在發生這樣事,他內心一定很"訐譙" 前天看到評論才了解,原來就算二審判有罪內行人看門道才知發生什麼事,據說何智輝一案,一審判19年,二審判15年,看似二審應該沒太大問題 聽陳姓名嘴之分析,二審雖判15年,但把何智輝其他幾項詐欺,背信罪通通處理掉(定讞),就是判緩刑,易科罰金,留下一項貪污罪比較大條的給他慢慢去磨掉...果然,第一次更審回到高院就搞定 難怪,懂法玩法的人技巧太高超,不是不想辦而是很難辦得到他們....台灣的法治有一項是獨步全球,公務員收賄,找不到對價關係,是很難入罪,前交通部長收廠商茶葉盒放了二百萬,最後無罪定讞,堪稱我國司法典範 |
![]() |
送花文章: 2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