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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稱在媒體服務,是公眾人物的馬姓女子,宣稱自己與媒體名人熟識,看準軍人不敢將事情鬧大,便以「懷孕」和「性侵」等名義,先後詐騙兩名軍人。地院審理後認定,馬姓女子觸犯詐欺取財未遂和誣告罪,判她1年半徒刑。(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現年25歲的馬姓女子,三年前曾劈腿兩名職業軍人。其中一名朱姓軍官,雖然和她發生親密行為,但並沒有真正發生性行為,可是馬姓女子卻謊稱,自己懷孕需要墮胎,朱姓軍官卻信以為真。而後,馬姓女子又聲稱,自己在媒體工作,是公眾人物,怕事情曝光,一定要到香港墮胎。然後,她就傳了多封簡訊,要求朱姓軍官支付流產費跟和解費,並揚言如果不處理,就把事情鬧大。但在談判過程中,朱姓女子遲遲不肯到醫院檢查,朱姓軍官才起疑心沒有付錢。另外,馬姓女子也指控另一名交往的陳姓軍官性侵她,還向警方報案說,遭到陳姓軍官恐嚇。但檢方調查發現,這全是馬姓女子自導自演。 馬姓女子在庭上辯稱,她純粹只是玩弄軍官而已,沒有誣告和詐欺。但法官認為,受過高等教育的馬姓女子,犯後毫無悔意,明明沒有遭到性侵也沒有懷孕,甚至沒到過香港,卻傳簡訊提及具體數字,顯然是想詐欺取財,因此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和誣告罪,判她1年6個月。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4/1/2omcw.html ============================================== 軍人碰到這種事情可以請女性醫官檢查這位小姐是否真的懷孕,再說這位小姐還好不是敵人派來的,萬一是敵人藉此希望知道例如彈藥庫或重要機密的話,軍官洩漏出去我看誰要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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