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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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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三個碳粉匣的錢拿去買一個螢幕都算貪汙,以後學術審查會要在土城開了。」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引用陽明大學某院長與他的談話表示,希望司法界別用最高法院對嘉義大學教授余哲仁判刑定讞標準,來看這次不實發票報帳案。
昨天朱敬一、中研院長翁啟惠、教育部長蔣偉寧發出共同聲明。朱敬一並已向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報告,希望行政院與司法單位溝通;並將徵求律師或法律系教授免費為涉案教授提供諮詢。 朱敬一受訪時提到,余哲仁前年因為一件建教合作案被判刑,余哲仁與一間公司建教合作,該公司出一百八十多萬元請余幫忙研究,先把錢匯到嘉義大學、並由嘉義大學支持他研究。結果因為余哲仁報帳時報A、B、C三張發票,實際上買了D,因此被判三年六個月徒刑。 朱敬一說,若是公司直接把錢給余哲仁,余哲仁就會沒事;因嘉大校務基金屬於公立大學經費,余哲仁算是刑法第十條規定的「授權公務員」,在執行授權時報假帳就觸犯貪汙治罪條例,最後被判刑入獄三年六個月。 朱敬一說,從判決書上看不出有錢進到余哲仁的口袋,而同樣用不實發票報帳,私立大學教授就不會被起訴,這豈不是「很奇怪」。 翁啟惠則指出,目前科技基本法雖已修法,科研採購不再適用公務採購法令,但用學校研究經費、國科會預算仍算「執行公務」,最後還是落入公務採購法令規範,建議盡速訂定科技採購法。 蔣偉寧表示,最初不實發票調查牽涉上百所大學系所,最後只有十多名依貪汙罪嫌被起訴,可知用不實發票核銷應非通案,多數教授仍按規定報帳。 【2013/01/07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7614196.shtml 這種鑽漏洞的行為還要為自己找理由開脫? 做錯事情第一反應不是認錯,而是找理由開脫? |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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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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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款專用不就好了 ...
幹麼虛報、挪用,遊走灰色地帶自找死路 ... |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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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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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敬一質疑:買螢幕報碳粉算貪汙?
-------------------------------------------------------------------------------- 如果海角七憶都不算貪污的話 不知道為何這些教授的行為能算貪污呢??? 人們的標準為何非要以政客而變化不同呢?? 國務機要費特別費都能除罪 那這些虛報假報發票又算甚麼呢? 難道真的只准州官放火???? 歷史共業只能適用於高官達人?? 官員縣市長不算貪汙 教授卻被告貪汙罪 這實在讓人不懂 真正公務人員沒貪汙 教育體系的教授卻變成貪汙犯了 下次學校的學生翹課 可能會被檢察官以逃兵罪起訴了啦!! 或者當場以"陣前逃亡"槍斃了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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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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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單用私人企業的角度去看虛報名目 因為碳粉是消耗品,購買碳粉是常態性的採購,這是屬於消耗品 而螢幕是列管品,有一定的流程規範才能夠購買 你的印表機碳粉用完了要再購買,不需要太多複雜的流程就可以購買 但你的螢幕壞了要購買,就需要很多流程,每間公司的流程不一樣 因此就會出現多申報消耗性的費用,把這些費用拿去買列管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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