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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10-30, 08:05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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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新聞轉貼 - 血汗校園 ? 8萬多助理沒有勞健保

台灣的大專院校是不是最大的血汗工廠?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29)日指出,高達8萬多名的國科會計畫約用人員(62,992名兼任助理及19,530名臨時人員),除了輔仁大學、國防醫學院等極少數外,有98%都沒有納入勞健保行列。一旦發生職災等意外也都沒保障。雖然勞委會官員認定,這些兼任助理、臨時人員跟校方屬於雇傭關係,但教育部官員卻認為,這個還需校方依個案認定。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鄭麗君今日召開「學術黑工沒勞保,老年退休金少」記者會,要求教育部應督促各大學依照國科會的規定,為兼任助理和臨時工投保勞健保。林淑芬指出,依據國科會2012年更新的「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執行機構須為兼任助理人員及臨時工辦理勞保及健保,其費用由業務費支應。

林淑芬表示,經調查目前全國的國科會計畫約用人員中,共有62,992名兼任助理,19,530名臨時人員,但是兼任助理只有845人有勞保,809人有健保,臨時工只有830人有勞保,480人有健保。

林淑芬指出,學生接受老師指揮從事學術研究工作,校方卻未依規定替臨時人員投保勞健保,導致兼任助理與臨時工成為學術黑工。國科會約用人員形同社會保險孤兒,損失的不只是勞健保權益,還有勞工的退休年金。台灣高等教育漠視勞動人權帶頭剝削學子,將檢具上述統計資料向勞委會檢舉,請勞委會應該儘速對這些未依規定投保的執行機構開罰。

出席記者會的台灣大學工會秘書長林凱衡指出,投保勞保對學術工作者尤其重要,假設兩個人A和B年紀相同都是60歲退休,平均勞保投保薪資一樣都是最高43,900元,但A的年資是35年,B因為就讀碩博士班,損失就學期間工作的年資約7年。最後退休時,A的老年年金可月領20,005元,B卻只能領16,005元,相差4000元,其損失可謂不小。

但並非所有學校都不願幫助理加保。林淑芬指出,私立的輔仁大學的662名兼任助理及臨時工就有632名納入勞保;而國防醫學院的171名兼任助理及臨時工更是100%都納入勞保行列。不過,像國立台灣大學的7,446名兼任助理及3,334名臨時工,卻僅有41名臨時工有納入勞保。

對於兼任助理與臨時工與校方間,算不算雇傭關係?勞委會勞資關係處科長黃琦雅給個肯定答案說,雖然學校裡的兼任助理是學生,但與校方只要具有人格或經濟上的從屬關係,就屬於雇傭關係。而學生研究後的成果也歸屬於學校,薪水由學校支給,這些都是屬於經濟上的從屬關係。她呼籲各學校應注意自己擔任雇主的相關責任。

勞工保險處專門委員陳惠敏也說,勞工實際從事勞動工作獲得薪資就應該投保。如果助理覺得權益受到傷害,可以向勞保局檢舉;查證屬實,勞保局可以對雇主開罰。

校方是因為沒有錢才不幫學生加保嗎?出席的國科會綜合業務處長鄒幼涵指出,根據去年修正的「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須為兼任助理人員及臨時工辦理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得依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規定,於業務費調整勻支。

不過,目前也擔任兼任助理的林凱衡卻指出,雖然國科會有幫校方找到幫學生保勞健保的經費來源,但對校方來說,如果他們不幫學生投保,省下的錢還可以用來核銷其他業務支出。

相對於勞委會、國科會認定兼任助理、臨時工跟校方屬於雇傭關係,教育部的立場卻是相當保留。出席記者會的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梁學政指出,最後要不要判別還是要從個案認定,而不是所有學校的兼任助理都跟校方有雇傭關係。

對此,林淑芬、鄭麗君則要求勞委會必須針對校方沒幫學生納入勞保之事,於一個月內進行勞動檢查。
來自:http://newtalk.tw/news/2013/10/29/41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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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面試的公司,跟我說勞健保要自行到外面保(重點是公司員工超過5人),當下我就覺得那這樣我幹麻要應徵你們公司,健保要我們自行到區公所保就算了,勞保每個月一個人公司只要支付大約幾百塊,這也不行
沒有勞健保的公司說真的會想去的人沒有很多,何況這是對員工一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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