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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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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把火燒出超級大違建。本月12日下午,位於台中大智路、復興路口的一棟4層的補習班樓建築傳出火警,消防局灌救滅火,無人傷亡,不過失火建物卻被查出根本是違建,從2009年興建迄今,沒有建照、沒有使用執照,卻改裝成補習班大樓,讓學生在裡面上課,幸好失火時沒有學生在內,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台中市政府今進行拆除,作業約需3~4天。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50324/579844/ =============================== 台中火車站附近就是很多補習班阿,一下公職補習班一下電腦補習班的,說真的其他補習班都 不是違建嗎怎麼可能???不要說補習班了你學校附近那些租給學生的租屋都是合法都沒有違建 嗎我不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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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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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建築法規落後平時又執法不力,導致違規建物存在久了變成既成事實,
如果公務員此時又去動人家就先被人家扣上執法不力的帽子。加上會有民代 來關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自找麻煩........... 違建就是原先建築執照上所沒有的東西,違建依危險性與用途分很多種, 罪惡劣的就是影響公共安全、建築結構而且還是出租營利的那種,優先處 理得應該是這種! 倘若是自用~~例如把透天厝頂樓露臺加蓋雨遮用來存放東西、曬衣;或者 是加蓋鐵皮屋擴充自家使用空間,在不影響公眾安全、又自用的情況下出事 那是屋主後果自付.... 如果大家都很有錢,可以用錢買到符合自家使用需求的建築面積誰要加蓋?... 連爺爺應該就不會需要自家違建吧?~~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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