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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建伸、黃信維╱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公平交易法》修正案,為鼓勵企業內員工舉發企業聯合壟斷行為,增訂公平交易委員會得設立「反托拉斯基金」,作為舉發聯合壟斷行為的獎金。提案藍委丁守中說,企業壟斷行為不易察覺,惟有內部員工較易獲得訊息,「重賞之下才有勇夫」,透過高額獎金當誘因,才能鼓勵發現公司有違法行為的員工,扮演看到不法就示警的「吹哨者」,勇敢舉發。
公平會裁罰案例 「檢舉金至少10萬」 公平會昨表示,設立反托拉斯基金,是對公平會之執法增加一大助力;公平會已參考韓國、英國等國規範,研議完整配套,以促進市場競爭秩序之健全發展。 根據新通過的增訂條文,反托拉斯基金來源除了公平會預算外,另包含違反《公平法》罰鍰三成收入、基金孳息收入等。基金用途可作為檢舉獎金,或補助檢舉訴訟案費用。檢舉獎金核定標準、發放等作法,由公平會訂定。 丁守中指出,企業的壟斷行為都很祕密,如過去中油跟台塑聯合調漲油價,或是各超商一齊調漲咖啡價格,除非公平會有搜索扣押權,否則很難發現事證;透過法規增定反托拉斯基金,給予企業內部員工足夠誘因擔任「吹哨者」。 丁守中說,世界各國都有反托拉斯基金,建議公平會可把對企業壟斷行為罰金的一定比率,作為吹哨者的獎金。 綠委蘇震清則說,檢舉獎金至少要達到十萬元,「否則檢舉會只聞樓梯響」,恐無企業員工願冒險檢舉。 擬配套保護吹哨者 藍委李貴敏則提醒,國外法規多有吹哨者保護規定,公平會應盡速訂定規範,避免員工怕被革職、降薪,就不敢去檢舉。公平會表示,正研擬相關配套措施,相信此次修法對未來市場競爭秩序之健全發展,有很大助益。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8D%8E%E9%87%91 ========================== 我只覺得當有單位抓到有企業聯合壟斷行為時,把企業負責人與涉案主管人員一律財產 全數充公交給慈善團體與遊民,然後企業負責人與涉案主管人員只有兩條路第一就是立即 槍決第二就是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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