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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udn.com/news/story/7320/1498526
根據聯邦法院文件顯示,台灣重量級企業家、世界知名手機大廠「宏達電」(HTC)公司董事長王雪紅,遭到教會人士慈善詐騙,金額高達740萬元(美元,下同)(約新台幣2.47億)。 在加州聖荷西執業的律師蔡旌明(Jonathan Cai)11日提供他對常如武(Jonathan Chang)、李薇林(Grace Chang)夫婦所提出的民事求償控狀。控狀內容顯示,常李兩人涉嫌詐騙的對象為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 圖為基督之家第四家。擷自基督之家第四家網站 分享原案是根據聯邦檢察官所提刑事控書,常如武、李薇林兩人涉嫌自2004年到2016年元月,向一名富有捐款人(即王雪紅)取得約740萬元基金,原為給「基督之家第四家」的捐款,但指兩人涉嫌將捐款用於私人用途。 聯邦檢察官9日提出的刑事控訴中,受害人姓名只作C.W.縮寫。聯邦刑事訴訟11日提堂,兩名嫌案者未對電匯詐欺、洗錢等八項罪名答辯,17日將再度出庭。兩人在8日被捕,並以每人20萬元保釋。 律師蔡旌明所提的民事控訴狀所列受害人為王雪紅(見圖)英文名Cher Wang,宏達電公司創辦人。 報系資料照 分享律師蔡旌明所提的民事控訴狀所列受害人為王雪紅英文名Cher Wang,宏達電公司創辦人。 據指出薩拉度加「基督之家第四家」成員蔡旌明與郭林,2014年11月對常如武、李薇林提出民事訴訟,指控兩人轉移捐款,要求兩人繳回款項。現年60歲的常如武是基督之家第四家長老。蔡旌明說,教會長老相當於企業的董事。 民事控狀顯示,王雪紅與丈夫陳文琦是虔誠的基督徒,兩人創設「信望愛基金會」(Faith Hope Love Foundation),支持全球各地的基督教組織。兩人在基督之家第四家結婚,陳文琦在該教會受洗,兩人對基督之家第四家情感深厚。 根據控狀,王雪紅與陳文琦從1996年起捐助大筆款項給基督之家第四家,成立「神學院基金」(Seminary Fund)、「中國大陸傳教基金」(Mainland China Mission Fund)及「教堂建築發展基金」(Church/Building Development Fund)。總額高達110萬元。 涉案人常如武是陳文琦的大學同學。常如武獲得王雪紅與陳文琦充分信任,被指派為威盛電子公司美國地區總經理與財務長。 控狀指,常如武身為教會長老,主管財務,很清楚如何轉移王雪紅、陳文琦及「信望愛基金會」的捐款。民事控狀指,常李兩人至少從2004年開始連串匯款欺詐行為。 ================== 美國的錢果然大 判賠賠很大 被騙也騙很大 或許有人會說mini穿鑿附會 不過剛好藉此又能再次強調 別人作孽你來當 ![]() 趕快把那個T台賣掉吧~ ![]() 這就是mini討厭爛水果之類的原因 沒品你還看的樂開懷 難怪台灣都快變癌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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